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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出入境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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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然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本年五月至今的下述出入境数字:
 
(一)每月每个出入境管制站的(i)香港居民、(ii)大陆访客及(iii)其他国家/地区访客的出入境人次分别为何;
 
(二)每月持《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大陆居民数目,并按其原内地户口所在地列出分项数字;
 
(三)每月每个出入境管制站,有多少名入境人士根据相关规例(包括《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获豁免强制检疫但获发医学监察通知书;及
 
(四)每月大陆、澳门及台湾的居民入境时获豁免强制检疫的人次分别为何,并按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经谘询食物及卫生局后,现就陈沛然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二○二○年五月至九月,每月经各出入境管制站出入境的香港居民、内地访客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访客人次分别详列于附件一。
 
(二)二○二○年五月至九月,共有3 907人持单程证(即《前往港澳通行证》)来港,根据在抵港时自愿填报的资料所作的统计,他们按原籍地划分的每月数字表列于附件二。
 
(三)及(四)据食物及卫生局的资料,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除获政务司司长根据相关规例豁免的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香港以外的地区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不论他们所使用的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
 
  政府按防控风险评估,实施了相应的入境检疫和病毒检测措施。目前所有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的人士,包括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入境香港均须接受病毒检测。政府由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起全面加强了对所有经香港国际机场入境的获豁免检疫人士的检测安排。有关具体检测安排按其实际风险而作出调整(例如较高风险的豁免人士须于出发前及抵港后重复进行病毒检测),并配以其他措施(例如定点自我隔离、点对点交通安排等),务求将豁免人士所带来的卫生风险降至最低,及减低病毒进入社区的机会。至于陆路口岸方面,一般抵港人士入境后必须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强制检疫,而经陆路口岸入境香港的豁免人士,亦须接受检测。
 
  除了病毒检测,卫生署会要求上述获豁免人士于留港期间进行14天医学监察,须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体温两次,如有不适应尽快向卫生署呈报。此外,有关人士在入境时,均须通过卫生署在口岸进行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申报程序。
 
  由二○二○年五月至九月,于各出入境管制站向获豁免人士(包括根据第599C及第599E章获豁免的人士)发出医学监察通知书的数字如下:
 
月份 于各运作中的出入境管制站向获豁免人士发出医学监察通知书数目
二○二○年五月 40 220
二○二○年六月 45 943
二○二○年七月 53 405
二○二○年八月 41 155
二○二○年九月 45 689
注一:运作中的出入境管制站包括香港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深圳湾、文锦渡、落马洲、沙头角及香园围(由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启用)。
注二:获豁免人士于每次入境香港时均获发新的医学监察通知书(除注三所述情况外)。
注三:现时,持有于过去14日内发出的有效医学监察通知书的「跨境货车司机及必要的陪同人员」,将不会于每次入境香港时获发新的医学监察通知书。
 
  卫生署并没有备存有关从各国家/地区抵港的获豁免人士发出医学监测的分项数字。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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