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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校园欺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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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据报,自去年六月反修例风波爆发以来,有不少警务人员的子女在校园内被同学或教师欺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去年六月至今,警方及教育局分别接获多少宗警务人员的子女在校园被欺凌的求助、投诉及举报个案;

(二)现时有何措施遏止校园欺凌(包括教师欺凌学生)的行为,以及确保受欺凌学生获得适切的支援和辅导服务;及

(三)有否计划制订新规例或设立新机制,以打击校园欺凌行为,例如规定学校(i)须在指定时限内向教育局通报所有接获的举报、(ii)设立供家长和学生作出举报的电话专线,以及(iii)制订校本反欺凌政策(当中订明对涉事人士的训辅安排、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以及调查欺凌个案的程序和时限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学校是一个体现照顾、关怀、互相支持和互相尊重的地方。教育局对校园内的歧视、欺凌及暴力行为,一向采取「零容忍」政策,绝对不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的欺凌行为,更不时提醒学校留意其学生的表现和行为,任何人士不应因立场不同、政见不同,或家人职业、背景等而作出仇视、欺凌、甚至暴力等行为。学校亦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在学校的身心安全,防止欺凌事件发生,包括向教职员及学生详细解释其校本反欺凌政策及措施,以及确保教学团队切实执行。我们亦提醒学校应特别留意在不同时段较有机会遭遇欺凌的学生(包括发生社会事件期间的香港警务处人员的子女)的情绪,他们与同学相处的情况,以及小心保障学生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不可以向外披露任何学生的家庭背景资料等。

  就郭伟强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就社会事件衍生怀疑欺凌警员子女的个案,香港警务处与教育局建立通报机制,警务处若收到有关个案,会将有关个案转交教育局跟进。教育局亦有直接接获一些个案。自去年六月至本年十月初,相关个案合共有25宗,当中包括投诉及表达不满的个案。学校已根据教育局的指引处理这些个案,照顾涉事学生情绪及为他们提供适切辅导,并向家长交代事件。经调查后确立的投诉个案,学校已对涉事教师或学生采取纪律行动,而教育局也对涉及老师的个案进行跟进调查及采取行动。

(二)及(三)就问题的第二及第三部分,现时教育局多管齐下,从多个方面落实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政策,并要求学校以「全校参与」的模式订定及推行反欺凌策略,包括清晰的「零容忍」立场、举报的渠道与处理步骤、高透明度的监察,以及积极认真的态度跟进每一件欺凌事件。

预防校园欺凌

  我们采纳「预防胜于治疗」的原则,建议学校应从小培育学生互相尊重和关爱精神。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教育局一直透过学校课程、学与教资源和不同的学生成长计划/活动,积极推动价值观教育,以培养学生守纪守法、互相尊重、共融友爱等正面价值观和态度。

  在课程方面,中小学各学习领域、科目和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涵盖个人成长、人际关系,以及保护自己等学习内容,培育同理心及尊重别人等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以预防欺凌及暴力等问题,同时装备学生当遇到欺凌等不当事件时,能以正面积极的态度和勇气面对,以及适切的方法去处理。

  教育局亦持续为学校举办多元化的学生成长活动,例如在小学推行「成长的天空计划」、为中学生举办「多元智能跃进计划」等,推动关爱、尊重及自律的精神。

  为支援学校掌握处理欺凌问题,教育局持续为教师举办专业发展课程,加强教师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和违规行为的能力。此外,我们亦为学校提供多元化的学与教资源及相关资讯,以加强教师对校园欺凌问题的了解,并协助学校订定预防、处理和跟进校园欺凌的策略。

  家长在子女的成长和学习方面担当很重要的角色。教育局鼓励及推动家校合作和沟通,并举办不同的家长教育活动,让家长了解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需要。

适时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倘若不幸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必须按教育局发出的指引,以教育、辅导和保护学生为出发点,即时制止不当行为,然后再评估涉事学生的情况(包括有否受伤或情绪不稳等),提供适切协助。根据现行指引,学校应在紧急事件受控、清楚了解事件及完成初步介入调停后,尽快联络家长作出交代,并就较严重事件通知教育局。家长也可要求学校的管理和训辅人员就有关欺凌事件,联络教育局的区域教育服务处寻求进一步协助,教育局会严肃跟进每宗个案。

  在处理事件时,学校须引导学生反思及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法,目的是预防事件再发生。学校会按需要安排辅导人员协助被欺凌者,或者进一步寻求社工、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员的支援和调解,甚或转介至所需的专业服务(例如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支援),以保障被欺凌者心理健康,并确保其免被再伤害。

  在处理欺凌别人的学生方面,学校应根据训育程序指引及校规,协助学生明白其所犯的过错及其中所涉及的道德价值观念,并与家长携手协助涉事学生改善行为,以及按需要安排辅导人员接手深入跟进,提供个别或小组辅导,甚或转介接受校外专业服务。

  教师绝不可对学生作出任何欺凌行为。学校必须监管辖下教师,主动跟进行为不当的教职员。而教育局会严肃跟进,并会根据属实个案的严重程度,向有关教师发出劝喻信、警告信或谴责信,甚至考虑根据《教育条例》取消有关教师的注册。

  总括而言,我们现时的政策和机制,会从多角度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局会持续留意学校的情况,提供适切支援,防止欺凌事件在校园发生,保障学生的福祉。

  多谢主席。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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