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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向为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的新鲜粮食店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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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月十九日)表示,一名向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的新鲜粮食店经营者,因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规例》)的有关规定而被检控。这是食环署首次就有关情况向违例者提出检控。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根据《规例》,所有经营食物业的人士,须时刻作出安排,使在业务运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物品保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而街巿鱼档或店铺提供共用毛巾予顾客使用,可能增加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食环署已加强巡查辖下街市及新鲜粮食店,确保有关人士遵照《规例》相关的规定。食环署人员今日进行巡查时,发现土瓜湾木厂街一间售卖鱼类的持牌新鲜粮食店为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遂向该新鲜粮食店提出检控。

  根据《规例》,任何人士未有按规定保持物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发言人说:「为保障个人卫生、食物安全和保持环境卫生,食环署呼吁街巿鱼档及新鲜粮食店不要为顾客提供共用毛巾,如有需要应考虑以即弃纸巾替代;各从业员亦应劝喻顾客不要触摸海产,并尽可能协助顾客拣选海产等。本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及执法行动,确保有关人士遵照相关规例。」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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