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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谈公务员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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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想请问有关公务员宣誓现时的进展如何?有说法指可能如果违反誓言是涉及国安法的层面,令有些公务员的团体表示关心,你会如何去关注这方面的忧虑?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注意到这几天有报道关于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的进展。事实上在本星期二,我会见数个主要的公务员团体和中央评议会,这是我们推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工作的一部分。因为在七月上旬时,我们向立法会事务委员会提交了有关这方面的建议,亦勾划出我们建议安排的方向,稍后我亦邀请了我们既定谘询机制的公务员工会、团体,就这个问题表达意见。我亦邀约他们会面,听取他们这方面的意见,这个工作刚于星期二进行。
 
  在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如我们递交立法会的文件所说,在《基本法》第九十九条,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以及在《公务员守则》内对公务员操守亦有这一方面的要求,同时在《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亦有提到,香港居民就任公职时,需要依法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以有关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其实也是公务员一贯的责任和要求。我们希望透过宣誓或签署声明的方式,能够将这个责任彰显出来,亦让公务员同事更加意识到这方面的责任和要求,是这样一个目的。目前来说,我们的计划是,对于新入职的公务员,今年七月一日后加入政府的公务员同事,我们会安排他们签署这个声明,这亦是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我们预算下个月会向部门发出通告,让他们作出有关的安排。至于现职的公务员同事,我们按照既定的机制正在进行谘询,听取他们的意见,所以本星期二我会见了公务员团体。我们收集了这些意见后,会再去研究,之后敲定、落实有关的安排,我们才再作出交代,基本的情况是这样。
 
记者:怎样可以分清楚?可能批评或者对政府政策有意见和违反所谓宣誓条件的界线在哪?可能公务员团体对此感担心,你有何看法?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会见各个评议会和主要公务员团体代表时,大部分代表也同意和支持有关这方面的安排。当然他们希望能够了解多些细节,亦反映了他们收集部分同事的一些疑问、问题,这些有助我们具体化相关的安排。
 
  《公务员守则》很清楚指出,在政府制订政策的过程中,公务员同事和我们属于政治委任官员,大家应该将政策构思好,在过程中充分表达意见,经过讨论、分析和权衡后,政府需要作出一个决定。当政府作出决定后成为一个政策,公务员团队上下一心,大家一起努力做相关解释、落实、推动、执行有关的工作。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我相信大家也会很清楚。《基本法》清楚保障每一位香港市民言论和表达自由,亦受到香港法例这方面的保障,但我们除了有香港市民身分外,如果我们都是一个公务人员身分的时候,当然我们相关的言行,也要和我们所有的身分相称,也不要做出一些或者说一些可能令人会产生误会,其中会否和你身分有一些实际或观感上可能产生的冲突。
 
记者:有报道引述你说如果违反誓言就等于违反《基本法》,等于违反国安法,想问逻辑是怎样?你有没有这样说过?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让我解释一下,因为大家也会提问甚么情况是违反誓言?违反誓言后会有甚么后果?因为我们这个誓言是有关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我相信拥护《基本法》其实基本上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作为国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是我们宪制性的文件,我们依照法律去行事,所以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誓言内容的一个主要成分。如果违反誓言,即是说你是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一定会有一些相关的言行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或者质疑你是否违反誓言,所以我们要看看是怎样的言行才会产生这样的情况。
 
  当然最严重的情况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五条所提到,如果任何人犯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被法庭定罪、判刑,这便很清楚地是违反誓言。而《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五条亦说明,若有这个情况,法庭判了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话,当然应该马上撤销他的职务。我相信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情况,我亦相信未必、亦不希望会在公务员队伍内发生。
 
  所以我们谈及违反誓言的时候,我们会看究竟相关的一些行为是甚么。如果有违规行为的话,同样地根据我们自己公务员的守则,根据我们公务员相关的纪律处理的程序,我们都会按机制去跟进。如果属实,亦有足够证据的话,会施加适当的惩处。在我们现行的纪律惩处机制中,最严重的当然是革职。
 
记者:想请问哪位去定夺?除了刚才说法庭的案件判决外,现职的公务员如果不签署是否要立即离开?如果新入职不签署的话是否不获聘请?但他已经入职,会是如何?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对于新入职的公务员,这个是聘用条件,当然要符合这个要求,便符合聘用的条件。如果是现职的公务员,我们现正进行谘询,了解相关的情况和关注,同时我们亦与律政司方面还有工夫要做,我们也会确定如果有现职公务员同事不签署声明或宣誓的话,究竟我们跟进的行动是如何,相关的法律情况是如何。当我们正式推出有关现职公务员做宣誓或签署声明的安排时,我们届时会有清楚的交代。
 
记者:如果有网上言论算不算违反誓言?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又再说说,因为我也听到有引述提到社交平台或脸书上的就是公开,这也不是我的原话。我的意思是有(公务员团体)代表提到,会否担心(作为)普通市民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都会受到影响。早前我亦有提到,我们除了香港市民的身分外,当你都是公务人员时,你亦有公务人员的身分。很多时我们在朋友间的倾谈或表达一些看法时,用了一些私人渠道或社交平台,你本来设定都希望是私人的,但现今社会有可能这些你以为是私人的平台,可能突然被公开,我是提出一个这样的情况。当然如果你被公开时,虽然这未必是你本身的原意,但当这些信息公开后所产生的影响,亦很可能构成影响。我是提出这一点,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在现今社会,这都是我们其中一个需要关注的地方。
 
记者:即是如果网上言论公开了,他亦会算作违反誓言?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说的是,我们每一个人在法律上,在《基本法》上都保障了我们的言论和表达的自由,只要我们是依法行事是没有问题,但当你有一个公务人员的身分时,你的言行本身如果是在公开的网络上发生,如果招致一些质疑时,当然这些我们会小心去检视,究竟有否违反我们的公务员相关规例,各方面去处理。最重要的是我们有现时相关的纪律惩处机制、程序去处理,这个程序本身是看事实、证据,以及会给予当事人有一个申诉的机会,任何决定亦会谘询独立的公务员敍用委员会的意见,所以是一个公正、公平的机制去处理。多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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