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保就业」计划第二期首批成功申请雇主接获通知
**********************
  政府发言人今日(九月十七日)表示,「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已于昨日(九月十六日)通知首批 20 000名成功申请「保就业」计划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涉及工资补贴 72 亿元,承诺受薪雇员人数近290 000。
 
  「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已透过电邮及手机短讯通知成功申请人。申请人可登入「保就业」计划查询网页(enquiry.ess.gov.hk)查察申请结果。
 
  发言人表示:「如申请人对申请结果没有异议,请在通知发出起计两天内透过查询网页确认接受申请结果,以便秘书处安排尽早发放工资补贴。」
 
  首批获得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几乎所有亦于第一期获批补贴,当中77%并无违反「保就业」计划第一期的两项承诺,因此亦无须向政府缴交罚款或收回补贴,另外,合共23%于六月或七月未有把领取的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工资,或其有支薪的雇员人数少于二○二○年三月无论当时有否支薪的雇员总数,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及/或要求有关雇主缴付罚款。有关款额将在发放第二期补贴时直接扣除。在需要扣除补贴的首批雇主中,97%雇主被扣除的补贴金额占他们于六月或七月所得的补贴金额少于5%。
 
  发言人提醒:「若雇主对申请结果有任何疑问,必须在通知发出起计七天内透过上述查询网页提出要求检视申请结果。一经提出检视申请结果要求,工资补贴将会暂缓发出,直至完成检视为止。若申请人未有按时提出检视申请结果的要求,该申请结果将成为最终结果,秘书处将不会接受任何逾期提出检视申请结果的要求。」
 
  另外,就第一期补贴期最后一个月(即二○二○年八月)的强制性供款而言,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要求,雇主须于二○二○年九月十日或之前为雇员供款。不过,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影响,政府将接受强积金受托人以雇主于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已缴清的二○二○年八月强积金供款或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作为强积金纪录证明书(证明书)的纪录,以核对有否裁员。
 
  由于强积金受托人需要时间处理相关资料,雇主须与其强积金受托人联络,确保其强积金受托人能于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完成处理该雇主的强积金供款及其他相关资料,使该等资料能反映在二○二○年八月证明书上。如雇主未有及时向强积金受托人作强制性供款或提交相关资料,有关雇员将不会被纳入二○二○年八月的证明书所显示的受薪雇员总数及「有关入息」/有关工资。若证明书显示雇主在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月的「有关入息」/有关工资少于当月的补贴金额,或有支薪的雇员总数少于「承诺受薪雇员人数」,有关雇主将须向政府退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额或缴付罚款。
 
  至于就第二期补贴期(即二○二○年九月、十月及十一月)的强制性供款,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要求,雇主须分别于二○二○年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十日及十二月十日或之前为雇员供款。
 
  如有其他查询,申请人可以申请编号及密码登入「保就业」申请者服务网站(customerservice.ess.gov.hk)联络「保就业」计划代理人作跟进。申请人亦可电邮至enquiry@employmentsupport.hk,于办公时间内致电热线1836 122或预约前往以下任何一个服务处查询。

* 北角服务处:北角电气道180号百加利中心1701室
* 观塘服务处:观塘创业街25号创富中心2507室
* 荃湾服务处: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455号华懋荃湾广场1206室
 
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1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