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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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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九月十五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两星期前的九月一日,我联同司局长和行政会议成员在这里的检测中心接受了普及社区检测计划的采样。时间过得很快,这个历时十四天的普及社区检测计划昨晚顺利完成,一共录得1 783 000位市民参与自愿检测。正如很多曾参与的市民表示,参与这个自愿检测令他们自己安心,亦可以保障他们的家人、朋友和同事的健康。我想在此加多一句,就是每一位参与检测的市民其实都是为今次抗疫工作出了一分力。
 
  今次这么大规模的检测工作能够在短短一个月之内由筹备到完成,实在要感谢很多人士。首先,我想感谢六千多名医护人员响应我们的号召参加这个计划,在各个检测中心为市民专业、安全地进行采样程序 ;亦要多谢超过四千名公务员和退休公务员在各个社区检测中心做支援工作。大家不要小看这些支援工作,因为我们在进行社区检测期间仍然是有一些禁止聚集的措施,所以如何能够很安全、有序、不会出现有大型聚集或是严重的排队,都是这些在社区检测中心负责支援工作的同事每日需要处理的,以令整个流程顺畅。
   
  我很高兴听到市民对于在检测中心的亲身体验,虽然往往都是历时几分钟,但大家都觉得很专业、人员很有礼貌、效率很高,尤其是在采样的过程并不如早前有人吓他们说会很痛或会受到感染。我亦要多谢很多协助我们公开呼吁的社会人士,包括有专业人士、演艺界朋友,以至各社会领袖。第二方面需要感谢的是负责保安和物流的人员,特别是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LSCM)仝人,他们早前已经参加了抗疫工作中监察手环的设计和制造。要准时无误地把超过一百个社区检测中心的样本送到火眼实验室是一件相当艰钜的工作,我在此对他们表示深切的谢意。
   
  最重要的是要感谢中央政府对我们的支援,在短时间内可以提升到香港检测的能力,因为每一日要做十多万,甚至有一日接近二十万的检测,是今次计划的关键。如果香港没有在短时间内得中央的支援有这个病毒检测的能力,刚才所说的工作都是没办法有成效的。而事实上我可以在此对大家说,今次支援香港抗疫工作是得到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是由国务院港澳办全面协调。就以检测工作为例,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动员570多位来自广东、福建、广西的检测人员组成这支核酸检测支援队,分批由八月初开始来香港。这班朋友在过去两星期联同香港实验室人员在气膜实验室可以说是非常刻苦地工作,是日以继夜,有很多天都是二十四小时分两班工作,完成了任务,使香港人非常感动,所以近日大家都看到很多市民、团体都自发向支援队表示他们的感谢。事实上,背后令到这次中央支援香港抗疫工作成功的还有很多中央部委,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海关总署,亦包括在香港的中联办。在此我一并多谢这么多部委为我们所做的工作。
   
  我知道大家对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的成效、后续工作和经费也会有些提问,所以今天下午我会联同相关的司局长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大家作进一步交代。直到这一刻,所有检测工作还差少许才会完成,希望今天下午可以向大家全面交代经过今次的普及社区检测,一共识别了多少位确诊人士。下午的记者招待会还有两个目的,就是公布下一阶段的社交距离措施,换句话说,在本月十八日起,究竟香港要采取哪些社交距离措施。另一个工作是向大家公布「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轮的内容。
   
  提到「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轮,我想说几句关于「防疫抗疫基金」的第一轮和第二轮。大部分工作已顺利展开,尤其是有些项目,它不会随着第二轮的申请完结就不再存在,例如刚刚在星期日截止的「保就业」计划第二期,它涵盖的工资补贴是直到今年十一月底,因为当天我们设计这个计划,也知道这个疫情可能不会太快消失,而疫情过后,经济复苏也要一段时间。当大家今天下午听我们说有关「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轮内容时,希望大家也要留意,其实有些第二轮的项目仍在进行。
   
  至于在「保就业」计划第二期收到的申请,我留意到今天也有一些报道。第二期来自雇主的申请比上一轮少,有158 000多宗,大概比第一期所有申请的数目少了百分之六;但由于「保就业」计划当时第一次推出,可能有些不符合资格的雇主也有申请,所以较准确的应该要看在第一期「保就业」计划最终获得批准获取工资补贴的数目,当时总体数目是150 145名雇主,相对于刚才所说的158 000多之中原本在第一期有申请的的确是少了。我刚才说过,我分析第二期里158 000多的所有雇主申请,曾经在第一期获批资助的雇主大概是142 800多份,所以是少了,第一期获取补贴而在第二期没有提出申请,大概是少了7 200宗。但现时是言之过早,究竟是否大家很悲观打算可能要结业而不提出申请,因为提出申请获批后,它要承诺不裁员,还有这7 000多位雇主的聘用人数和规模,现时我们不掌握。但我也要求负责「保就业」计划的同事要加快这一期的审批,一方面令工资补贴可以早些去到有需要的雇主手上,另一方面也可以令我们更好掌握现时香港整体受疫情影响的经济和就业情况。
   
  看看大家有什么问题,因为下午有详细的记者会,我今天只会简单回应一、两条题目。
 
记者:你好。想问关于十二个仍然在内地的港人,之前家属都说他们指派的律师不获见面,只可以派官办律师,还有某些被拘留人士可能担心没有药物服用,想问究竟特区政府起码于这两个方面,如驻粤办及警方做了什么或有什么角色去帮助这批港人?第二,昨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指他们十二人涉嫌分裂国家,以你的理解或特区政府的理解,有否暗指该十二人可能会被内地国安法起诉或是仍然会以香港的国安法来处理其中一个人?第三个问题,就保安局昨天发给陆委会的声明,叫台湾不要窝藏罪犯,尽快将其移交香港。为何对台湾会用此说法,对大陆则表示要尊重其他司法区不便评论?谢谢。
 
行政长官:三条题目皆围绕相近的议题,我简单说说。第一,关于有十二位香港居民被拘留在内地,我希望大家要认清楚此事件的本质。此事件的本质是有十二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内地,是犯了内地的偷越国境或偷越边境罪,所以被内地的执法机构拘留。显然易见,此案件属于内地司法管辖区的范围,所以由内地机关依法──当然是依据内地法律去处理是非常恰当,亦不应该有另外一个方法。正如在香港发生的罪行,我们都会坚持由香港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去处理。如果我们再客观地去深究为何这十二人以不合法途径离开香港,事件的本质就应该更清楚。我简单复述我们已公布的资料,在这十二人当中,只有一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当然亦违反了其他刑事罪行,包括无牌管有弹药,现时正保释候查;另外一人涉嫌制造或藏有爆炸品,但我们还未拘捕他已经失踪了,现时被警方通缉;最后十位人士涉嫌一系列严重的刑事罪行,包括制造和管有爆炸品、纵火、暴力事件、伤人、袭警,他们都是保释候查。所以我们所说的十二名人士都是在候查或是候审期间潜逃离开香港,现时全部都应该被警方通缉中,离港出走的原因看来就是逃避法律的责任。
 
  我为什么要讲事件的本质,就是因为要以正视听,因为有一些本地或外国人士,都尝试转移视线,形容是一些民主人士受到镇压,诸如此类。亦有意无意地描绘到好像十二个人都与国安法有关,我刚才已说过,只是有一名人士是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
   
  刚才你问到有一些你看似认为有分别,我在此可以很斩钉截铁地说是没有分别,都是一视同仁。特区政府在处理跨境犯罪的原则,都是一致的,包括以下几项原则。第一,就是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他进入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犯了当地的法律,当然要受到当地执法机构的调查和受到当地法律的制裁。第二,就是每一个司法管辖区,香港本身是一个司法管辖区,我们都是按着法律来处理一些违法行为,这是公认的基本法律原则,互相尊重,无论在国际上或是我们处理的跨境犯罪案件,都是应该获得正视和重视。第三,就是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违法,无论他的背景是什么,特区政府都会按着实际情况,在尊重当地司法制度的原则下为这些香港居民提供可行的协助,不会有双重标准。但我们看到社会上某些人士对于这两批人士可能有点双重标准。
   
  特区政府对于十二位人士提供了的协助,我们已经在昨天的一些公布里说得清楚,我在此可以说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继续积极地跟进这件事,留意事态发展和按需要透过我们的入境处和驻粤办提供所需的协助。但对于报传另外那五位,现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对于报道转述有五位香港人士潜逃台湾,现时是没有资料,没有收到家属求助,亦没有收到台湾的信息。这有别于与内地,内地与香港在二○一八年,当时是我见证签订了一个通报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受到强制拘留是需要通报特区政府,但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台湾的信息。警方已经向台湾查询,查询应该是昨天才进行,到今日为止我们没有收到台湾方面的任何回覆。
   
  作为特区政府的首长,我的工作都是按着法律、按着原则、按着维护香港人的利益来做,并不存在有不同的立场。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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