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九月十五日起全面恢复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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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卫生考虑,进入劳工处办事处及诊所的市民均须接受现场安排的体温检测,并须一直佩戴口罩。该处亦会实施人流控制安排。
市民可继续利用劳工处的网上服务及资讯(www.labour.gov.hk)。求职人士可使用互动就业服务网站(www.jobs.gov.hk)寻找工作。该处的电话就业服务中心、各就业中心及行业性招聘中心亦会于办公时间,透过电话提供查询及就业服务(电话号码及办公时间载于www.jobs.gov.hk/1/0/WebForm/information/tc/our_service/info_jobcentres.aspx)。
申请职业介绍所牌照或续领牌照的人士可以邮递(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或经电邮(ea-ee@labour.gov.hk),向职业介绍所事务科办事处提交申请。
有关雇佣权益的资讯,市民可浏览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tc/faq/content.htm。
如有查询,请致电劳工处24小时查询热线2717 1771(此热线由「1823」提供)或电邮至enquiry@labour.gov.hk。
完
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6分
香港时间18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