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美国对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新规定与传媒答问内容
**********************************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八月十三日)与本地主要商会举行会议后,就美国对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的新规定与传媒的答问内容:

记者:局长,你好。厂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昨日已作出回应,指是次措施会令港商较难适应,它们或有机会暂停所有输美的产品,其实政府未来有没有相关计划,对有关措施又有何看法?另一个问题,政府过去经常强调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今次美国要求在标签上将香港和中国视为一体,不再将两者区分,政府一直重申坚决反对美国的措施,这说法和做法有没有矛盾?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或许我先答你最后一条问题,有些人可能由于不了解而误以为这存在冲突,但这正正反映在「一国两制」下,国家赋予香港很大的优势。香港纵然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在体制上,按照《基本法》第116及152条,香港可参与国际组织,并于商贸方面享有高度的自主性,也是单独关税区。单独关税区的意思是香港可于产品和贸易政策上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这亦体现于香港是世界贸易组织(世贸)一百六十四个成员之一。这是国家、「一国两制」及《基本法》赋予香港的原则,亦符合国际上的规例,皆因每个单独关税区都可以享有自己的产地来源(标记),很多时候这亦是由另一方要求,以陈述事实,即一个产品若产自某个单独关税区便用上该地的产地来源。正如我刚才所说,美国这做法一方面与事实不符,因为它要求香港出产、制造并出口的货品采取与世贸或现有国际间产地来源规则不符的做法,这本身不单无视香港的特别地位,亦无视了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之间的背景和条件,也对商业运作产生不必要的混乱。因此,于这方面来说,两者并无冲突。若香港不是国家的一部分,没有实行「一国两制」,也没有《基本法》赋予的权利,那香港便没有这特殊地位。自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按照《基本法》享有世贸成员的身份,这是香港自身在世贸方面的条件。

  而你另一部分的问题是关于有没有厂商因此而放弃美国市场,从数字上看,刚才我所引述的数字是香港制造并出口至美国的货品一年大概不足四十亿港元,相对而言,这占(香港的)总出口的数量不大,但对个别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公司或行业来说,它们当然会因刚才提及的麻烦而受影响。长远来说,如果一个与我们做生意的国家不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条,单方面采取野蛮行动,这其实亦大大削弱我们与它做生意的信心,个别企业或厂商会按照自身的条件及商业考量作出决定。

记者:你好,刚刚局长提及会有一些具体行动,是什么具体行动?世贸有一个投诉机制,会不会提出投诉?另外,经贸办(经济贸易办事处)对于标签认受方面会怎样处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第一,香港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作为一个单独关税区,亦在国际货物贸易方面全球位居第七位,所以我们是和全世界做生意,任何损害香港经贸权益的事情,我们一定会据理力争,这亦是香港维护国际多边贸易体系的一个重要义务,因此我们会考虑各种可能的措施,不过在此我不想钜细无遗地说明,但以往、今日和未来,我们都会考虑所有这些措施。我在以往的声明也曾说过,故不在此作详细补充。另外有关经贸办,我们在全球有十三个经贸办,而在这问题上,因为这是美国政府最近出台的政策,所以我们驻华盛顿的办事处有责任透过他们日常的联络,去追问、查询,以至反映我们的立场。他们的工作亦包括联络在美国相关的商会。在这方面,亦是由他们给予我们最新的消息,过往两日,我们得到一些第一手资料,亦适时与所有商会分享。

记者:刚才大家多次强调如果改变标签,买家会出现一些混淆,即是现时买东西,作为卖家不指明是香港制造,就不会知道该批货物源自香港厂房?这方面可否再讲多些?另外,made in Hong Kong是否真的不容动摇?我们见到很多内地制造的货物,例如口罩,就算不是「一国两制」,我们也看到是made in China,括弧武汉、湖北等,香港是否可以用这做法?如果这样可确保单独关税区地位,是否不可行?另外是关税问题,报关时我们填写香港,但标签写made in China,这是否不影响关税?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第一,就新规例所引起的混乱和误会,美国政府有责任向自己的企业作出澄清。虽然这亦对香港有影响,但我们的厂商与美国买家联络时,他们有同样的担忧。他们的担忧不是关于货物生产地,而是第一,是否与事实相符;第二,是否符合国际间有关产地来源标签的一向做法;第三,会否因此引起一些标签以外,例如你刚才提及的关税等种种一连串问题。所以,于短短两日之间,我知道美国商界亦敦促及追问他们的政府有关做法,他们的海关亦需要作出澄清。现时我只可以按照美国政府公布的资料评估情况。第一,从我现时获得的资料,以及美国不同机构透过海关公布的资料显示,除了标签以外,暂时没有增加任何行政或报关的程序及手续,这是我们所得的资料。第二,我们暂时看不到美方会有任何措施,将透过标签上的改变加诸于关税上。这是我们现时获得的资讯,正如我刚才提及,既然我们知道过往一段时间(美方)有很多不合乎常规,同时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不能保证将来会否有其他的附加措施。这亦是我们要与业界清楚和密切了解情况的原因。

  我觉得就这事件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原则和立场。在国际间,世界贸易组织的存在是反映各地区按照本身的宪法或自身的条件,一起参与,他们于世界贸易组织内享有共同而平等的地位,不在乎大与小。他们亦互相尊重,所有关于产地来源、国际贸易措施、报关等情况,有一套国际之间约定俗成的方式。如果任何一个国家或地方单方面以违规或不合乎双方的惯例去做时,受影响的不单只是这两个地方,同时会影响其他地方。所以我觉得于原则立场上,我们必须要提出。第二方面是具体的影响。我从商会方面了解,他们不在乎经济利益的大与小。以一间公司来说,因为美国单方面的行动和不合理举措而影响生意,这样一个都嫌多。我们亦不可以因为具体来说(出口至美国的货品)只占香港总出口少于百分之零点一就可以轻轻放过,因为这对于某些行业、某些企业有具体影响。我们会与业界联络,将这方面的影响减至最低。

记者:刚刚提到(美国)现时做法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可否说清楚是邱局长阁下认为违反了规定,还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条文清楚列明有有关做法是违反规定?你会如何跟进?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已经回答过,香港的独特地位是由《基本法》赋予,并为国际间所接纳,也是我们作为世贸成员的一个标准。世贸本身有一套机制处理国际多边贸易范围内的情况,如果有任何一个成员的利益受损,是有机制提出,亦有流程处理。我们亦会朝这方向研究。

  至于具体影响的情况,我们会和商会讨论和留意情况。很多商会在美国亦有跟他们有联系的一方,或有律师考虑这方面的情况。现阶段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与商会和企业保持充分的沟通。他们若得知任何有可能受影响的情况,我们要作研究;我们得知任何相关情况,会跟他们分享,然后大家一起研究对策。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28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