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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走私犀牛角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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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旅客因走私犀牛角,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罪名成立,今日(八月三日)被判监禁。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三十四岁女旅客从南非约翰内斯堡出发,去年十月十九日抵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中发现约十六公斤犀牛角。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女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该名女子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三十六个月为量刑起点,因其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后判被告监禁二十四个月。

  犀牛属《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20年8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5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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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客因走私犀牛角,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罪名成立,今日(八月三日)被判监禁二十四个月。图示海关人员在行李中发现的犀牛角。
一名旅客因走私犀牛角,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罪名成立,今日(八月三日)被判监禁二十四个月。图示海关人员在行李中发现的犀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