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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回应欧洲联盟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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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对欧洲联盟委员会及欧洲联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有关香港的报告(报告)内的言论,作出以下回应。

  特区政府开宗明义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虽然特区政府在过去23年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相关条文处理对外事务及拓展双边和多边关系,包括与欧洲联盟在贸易与金融以至教育与文化的广泛领域开展合作关系,但特区的事务属我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特区政府不能认同报告内就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评论。有关对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香港巿民享有的合法权益和自由被削弱的关注完全毫无根据。
 
  政府发言人强调:「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市民的利益,满足维持香港繁荣稳定的需要,以及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一再表明会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政策。」

  发言人补充:「但这必须建基于正确了解『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当中最重要的是坚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能尊重这基本原则和客观持平地看待香港的发展。回顾过去一年发生的事件,实情是以反对一条旨在改善香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移交逃犯及进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条例草案为前提(而该条例草案其后被撤回),香港──一个曾经是世界上其中一个最安全的城市──饱受暴力困扰。暴徒破坏商店和交通设施,烧毁建筑物,用砖块、汽油弹、甚至真枪袭击警察,更毒打持不同意见的无辜市民。我们城市的法治面对挑战,市民的安全饱受威胁。」
 
  「报告似乎聚焦于在港企业面对的政治压力和干预有所增加,但却忽略了不少企业因为支持中国或政府的见解,而被暴徒针对性地破坏。」
 
  「特区政府一向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由,但例如言论或集会自由的权利并非绝对而没有底线。正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二○二○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指出:『为使社会上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不会受到不可接受的影响,行使这些权利需要有限制。明白这一点是重要的。』」
 
  政府发言人强调:「不管是基于甚么原因,无人可以凌驾法律。面对这些严重违法行为,警方有法定责任采取合法措施维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有严格的武力使用指引,而有关指引与国际人权的规范和标准一致。需要指出的是,过去数月的街头暴力和冲突没有因为警方行动而引致死亡,反而有一名无辜巿民被暴徒杀害、另一名巿民被严重烧伤,还有数以百计的前线警员受伤。」
 
  「警方一直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按香港法律处理公众集会和游行。在二○一九年七月至二○二○年六月期间接获的582个须按《公安条例》作出通知并已作出通知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当中,88%的个案的主办单位可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
 
  「我们必须重申,集会和游行的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并可因例如公共秩序的需要经法律加以限制。事实上,在二○一九年六月初至十月初,香港有超过400宗示威、游行和集会,当中有相当多的公众活动以暴力事件告终。由于蒙面示威者的暴力和违法行为造成广泛和迫在眉睫的公共危险,因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才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禁止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蒙面物品,以便让警方更有效地处理激进示威者的进一步违法和暴力行为。上诉法庭在二○二○年四月的判决中,确立《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允许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制定紧急规例方面合宪。禁止在非法集结和未经批准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的合宪性亦被确立。」
 
  「由20多位来自不同界别人士组成的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已就二○一九年六月起因《条例草案》而引发大型公众活动及相关的警方行动,于二○二○年五月向行政长官提交专题审视报告。独立的监警会全权负责专题审视报告,国际专家小组纯粹担任谘询角色,监警会有就审视方法、资料搜集和分析谘询国际专家小组,并充分采纳国际专家小组的建议。监警会在宏观地审视了超过22 000个由公众人士提供的录影片段、超过23 000张照片、超过1 000篇新闻报道和超过600小时的新闻片段等资料后,全面、客观地以事实为基础,向特区政府提出52项建议,并获得行政长官全部接纳,由保安局成立专责小组跟进建议。」
 
  发言人续指:「报告中提到二○一九年区议会选举『和平』地进行。实情是在选举日前,包括有候选人在内的人士受到袭击及财物受到毁坏。是次选举接获的投诉数字是历年最高,而且增幅惊人,当中涉及刑事毁坏、暴力行为和恐吓的投诉达1 458宗。任何不负责任及企图影响选举活动的行为均不可容忍。执法机关正跟进调查该次选举涉及违法行为的投诉,而政府相关部门亦会在日后公共选举中加强预防及执法工作,遏止有关不法行为。」

  「在宪制发展方面,《基本法》订明应循序渐进达至『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同样地,这必须建基于『一国两制』的原则和符合《基本法》。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特区政府在二○一四/一五年曾就普选进行两轮广泛公众谘询,共用了20个月的时间处理有关议题,但最后因为非法的占中行动而无法向前迈进。」
 
  「虽然去年下半年起整体社会经济环境充满挑战,但香港的金融体系依然稳健,金融市场和联系汇率制度(联汇制度)运作如常畅顺。我们观察到有资金稳定流入香港,银行存款在过去数月不断增加。股市保持畅旺有序,市场对一连串公开招股集资活动反应踊跃。现时,联汇制度有高达4,4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作为坚实后盾,相当于香港货币基础两倍多。此外,本港银行体系资本雄厚、流动资金充裕,现时的资本充足比率和流动覆盖比率分别达20%及160%,远超国际水准。这些足证香港有足够能力、资源及决心捍卫实施36年来一直行之有效的联汇制度。」
 
  「特区政府多年来审慎理财,积累了充裕的财政储备,有足够能力在经济低迷时抵御负面冲击,同时保持公共财政的长期可持续性。我们已推出数轮纾困措施,加上最新一轮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而推出的纾困措施,总额达到2,900亿港元,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约10%。我们将继续善用储备,采取及时和适当的逆周期财政措施,刺激经济并减轻企业和市民的经济负担。」
 
  「欧洲联盟委员会亦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近订立有关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法律发表了一些意见。国家安全属中央事权,经过大约23年,香港特区至今仍未能履行其宪制责任,透过本地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因此是次立法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也不会影响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针对的是极少数触犯《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人,保护的是绝大多数市民的生命财产、基本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已与驻港领事使团会面,解释该法律的目的和实施情况。我们将继续这方面的工作,以释除疑虑。」
 
  「报告又提到个别国家或议会推出针对香港的措施或法案。这些行径公然违反国际法,并不符合香港居民和我们的双边伙伴的利益。」
 
  「香港和欧盟成员国的经贸关系紧密,近年来双方亦一直促进双边文化和科技合作。在二○一九年,超过2 300间母公司位于欧盟的企业驻港,较二○一七年上升7.5%。超过29 000名欧盟公民以香港为家,两间在港营运的国际学校开办不同的欧洲课程,以提供多元化教育。」
 
  「特区政府呼吁欧盟成员国务实理性,以双方互惠关系为重。」
 
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3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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