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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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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和相关发展,司法机构今日(七月十九日)宣布,原订在七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星期一和星期二)于法院/审裁处进行的所有聆讯将会一般延期,除非属以下情况:

(一) 在高等法院原讼庭处理的保释聆讯;
(二) 在裁判法院处理的新羁押案件;
(三) 原订提讯日为七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的保释相关案件,而涉案的还押人士具有法律权利向裁判官就其还押情况提出覆核;
(四) 原订于七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在区域法院或裁判法院处理被告人正被还押等候报告的案件或判刑案件;
(五) 原订提讯日为七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在少年法庭处理的照顾或保护令案件。

  法庭会按既定机制,包括当值法官制度,处理紧急申请。

  法院/审裁处登记处和办事处这两天亦将关闭。

  由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三)起的法庭聆讯和登记处事务将一般如常进行。除非接获法庭的其他指示,否则诉讼各方应视法庭聆讯如期进行。如任何程序需延期或再次排期,法庭将给予指示。

  司法机构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法庭在情况许可下继续安全地处理事务,因此将引入加强或额外的社交距离和人流管理措施,有关措施很可能大幅减少法庭整体能处理的事务。司法机构会在适当时候作出公布。

  有关法庭事务一般安排的查询,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致电以下热线:

一般查询:2869 0869
终审法院:2123 0123
高等法院:2523 2212
遗产承办:2840 1683
区域法院:2845 5696
家事法庭:2840 1218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裁判法院:2677 8373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执达事务组:2802 7510
法庭语文组:2388 1364
 
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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