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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建筑及工程业界粤港澳大湾区开业执业新措施简介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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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今日(七月十五日)举行简介会,向建筑及工程业界发布在《香港工程建设谘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下,便利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九市开业执业的新措施。

  简介会由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和常任秘书长(工务)林世雄主持。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甯汉豪、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主任(特别职务)袁民忠和建造业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及专业注册管理局代表均有出席。
 
  黄伟纶在简介会致辞时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去年二月出台,各市根据纲要中的定位迅速发展,对建筑及工程界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发展局一直积极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建厅)商议,探讨透过简便的备案制度,便利合资格的企业和专业人士到大湾区开业及执业。新措施刚于日前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示通过。」
 
  《管理暂行办法》容许属政府两份名册,即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名册上的顾问公司,以及香港相关专业注册管理局注册的专业人士,透过备案方式,取得内地对应的资历,从而可以在大湾区内直接提供服务。
 
  此外,在新措施下,香港的顾问公司可以在成功投得项目之后,才按需要在大湾区市内开办公司。
 
  黄伟纶说,新措施会先试行五年。发展局会与住建厅商讨,尽快落实具体安排及细节。
 
  他期望在新措施实施后,有助本地建筑及工程业界把握大湾区的机遇,拓展商机。
 
  另外,今日的简介会上亦分别介绍了发展局与前海管理局及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类似备案措施,涉及的范围除上述建筑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两份名册上的顾问公司,亦包括香港认可承建商名册的公司,以及香港专业学会/商会的公司会员。当中横琴的认可规定已于去年十二月开始实施,并已有香港工程顾问公司及专业人士成功备案。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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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今日(七月十五日)举行简介会,向建筑及工程业界发布在《香港工程建设谘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管理暂行办法》下,便利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开业执业的新措施。图示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前排右五)、常任秘书长(工务)林世雄(前排右三)、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甯汉豪(前排左四)、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主任(特别职务)袁民忠(前排右一)和建造业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及专业注册管理局代表合照。
发展局今日(七月十五日)举行简介会,向建筑及工程业界发布在《香港工程建设谘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管理暂行办法》下,便利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开业执业的新措施。图示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于会上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