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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地区足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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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钧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的答覆:
 
问题:

  据报,两支分别来自元朗和大埔的地区足球队,早前宣布退出本球季的香港超级联赛(港超联),因此只剩下一支地区足球队角逐联赛锦标。该情况令人关注地区足球队的发展和前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主动了解上述两支地区足球队退出港超联的原因;
 
(二)是否知悉,参与港超联的地区足球队每年至少需要多少经费以维持运作;有否评估,政府现时给予地区足球队的财政及其他支援是否足够,以及有否为该等球队制订开源计划;及
 
(三)有否计划全面检讨地区足球队在促进本地足球运动发展的角色及作用?
 
答覆:
 
代主席:
 
  为推动地区足球发展,香港足球总会(足总)于二○○二年邀请全港18区成立地区足球队(区队)参加新设立的丙组地区联赛。在二○○二/○三球季,共有12支区队参加,其余六支区队亦于二○○三/○四球季加入丙组地区联赛。其后有部分区队获得升班资格,在较高的组别作赛,并有很好的成绩。
   
  为进一步提升区队的表现和管治水平,以及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并提高地区层面对足球的兴趣,民政事务局(民政局)于二○一一/一二球季推出地区足球队资助计划(区队资助计划),为18支参与足总各级联赛的区队提供资助。区队资助计划的资助金额可用作支付区队参赛的主要费用,包括聘用教练、租用训练场地、交通、购买球衣、添置比赛或训练所需的设备、聘用行政人员、为本地及海外训练和比赛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及意外保险,亦包括雇用治疗服务等,但资助不得用于支付球员的薪金。每支区队获资助的金额是根据其参与的足总联赛组别而定。现时,参与香港超级足球联赛(港超联)、甲组、乙组和丙组联赛的区队获得的资助水平分别为165万元、55万元、38.5万元和33万元。
   
  就问题的三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九/二○球季,足总原本安排港超联的赛事在二○一九年八月至二○二○年五月期间举行,但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港超联的赛事在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起暂停,并会延期至不早于今年八月复赛。有鉴于疫情的特殊情况,足总容许港超联球队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港超联复赛后的赛事。
 
  民政局和民政处一直与各支区队保持联络,以了解它们的情况。据了解,佳联元朗及和富大埔考虑到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球会的财政状况及赞助商问题等,决定不参与二○一九/二○球季港超联复赛后的赛事,而二○二○/二一球季亦只会参加甲组联赛。
 
(二)港超联是香港最高水平的职业足球联赛,所有参赛球队须以职业球队方式运作,并须符合足总的发牌条件,联赛的竞争性及性质与其他组别不同。区队与其他职业球队一样,需考虑球队实力、发展计划和目标,以及财务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参加港超联赛事。近年参与港超联的球队,每队每年经费其实已上升不少,由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
 
  在二○一九/二○球季,港超联共有10队参赛,包括冠忠南区、佳联元朗及和富大埔三队有区队背景的球队。参与港超联的区队除了获得区队资助计划提供每年每队165万元资助外,亦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在当区每球季提供36节(共54小时)免费场地供训练之用。区队是独立法人团体,须自行管理会务,包括其财务安排。无论是区队或其他球队,参与港超联所需的经费各有不同,各项开支包括球员薪金、本地或海外训练及比赛、宣传及推广费用等均视乎球队的计划和目标而定,幅度和差距可以很大。一般而言,球队需要开拓收入来源和寻找赞助以维持球队的商业运作和竞争力。
 
(三)成立区队参加本地联赛的目的,是希望提高地区层面对足球的兴趣及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其实区队过去在培训青年、年轻球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和有成就。在二○○二/○三球季至二○○三/○四球季,18支区队都是由最低组别的丙组联赛开始参赛。其后它们的实力和表现不断提升,多队取得升班资格和赢得多项锦标。在二○一九/二○球季,参与港超联的区队有三支,而参与甲、乙及丙组联赛的区队分别有六支、六支及三支。
 
  过去十多年来,18支区队已在全港各区扎根,对香港足球的发展发挥正面作用。不论参与各级赛事,区队除了在提高各地区对足球的兴趣和关注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外,亦为大量青年球员提供训练和比赛机会,部分球员更获选为香港代表队和青年军成员。整体而言,区队有助提升香港足球的参与度和水平。
 
  民政局定期检讨区队资助计划的资助水平,有关金额最近已于二○一八/一九球季增加10%。在完成二○一九/二○年度球季后,民政局会检视各区队提交的报告,并厘定二○二○/二一球季的资助水平。民政局会继续透过区队资助计划,支持区队和推动地区足球发展。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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