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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再次提醒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须持续采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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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以及本地确诊个案中涉及食物业从业员,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应重视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以减低疾病传播的风险。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七月十日)再次提醒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指示。食环署会加强巡查食物业处所,并会对违例者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食环署发言人说:「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在食肆传播的风险,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必须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及食环署建议应采取的进一步适切措施,以保持高水平的清洁及卫生标准。食环署透过劝喻信函令业界掌握相关资讯,并加强巡查及执法行动,确保有关人士遵照相关规定。」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因应疫情的发展情况,根据《规例》就餐饮业务处所发出最新指示,由明日(七月十一日)起,餐饮处所内的顾客数目在任何时间不得超过座位数目的六成;每枱人数不得多于八人;而酒吧或酒馆内则每枱不得多于四人。
   
  继七月六日向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书面发出建议外,食环署今日再次发信提醒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须遵从相关规例及采取防疫措施,该些信件强调以下措施:
 
(1) 食物业处所内避免搭枱;
(2) 食物业从业员于工作期间必须戴上口罩;
(3) 盛载食物的餐盘(尤其是餐盘的边缘)每次在客人使用后均须彻底清洁和消毒。如使用餐盘垫纸,亦应在每次使用后更换;
(4) 用作送递食物或饮品的工具不可用于收集已使用的食具及食物残渣,并应考虑以不同颜色的工具或贴上标贴以识别不同用途;
(5) 门柄、桌面和座位等应定期清洁和消毒,桌面范围包括分隔板应在每批客人离开后清洁和消毒才让下一批客人入座;
(6) 食物业从业员如患有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或出现病征,应停止处理食物及尽早求医;
(7) 食物业从业员在处理食物前后、进行清洁之后、处理厨余或垃圾后以及上厕所后要洗手,并应以梘液和清水清洁双手,搓手最少20秒;
(8) 食物业从业员必须于食物房(包括厨房、洗涤间)内处理食物及清洗食具,而不可在任何露天地方进行;及
(9) 垃圾及食物残渣必须贮存于有盖垃圾桶并妥善弃置。
 
  现时生效的其他指示包括:桌子与桌子之间有1.5米距离或有作有效分隔的隔板;进食时间以外须一直佩戴口罩;在进入处所前须量度体温;须为该处所的人提供消毒洁手液等。
   
  发言人强烈呼吁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遵从《规例》的规定及指示。违反上述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亦须持续地保持环境卫生,确保处所清洁卫生及食物安全。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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