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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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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为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主席,任期三年,由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及为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任期同样为三年,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七月十日)公布委任时说:「夏正民先生在过去任期内就两个审裁处的有效运作贡献良多。」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成立。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处理六种市场失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除此以外,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获赋权可就上市法团披露股价敏感资料违规情况进行研讯。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覆核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证监会认可的投资者赔偿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的指明决定。审裁处的覆核可有效确保该等规管决定为合理和公平。

  现时,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的主席还有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伦明高、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郭庆伟和邓立泰。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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