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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恢复二读辩论《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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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恢复二读辩论《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要多谢立法会议员、业界和不同持份者、立法会秘书处和法律顾问在《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订立过程中给予我们很多的意见。
 
  《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引入一个切合投资基金运作需要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度,吸引私募基金和创投基金等私人基金在香港落户,正正是刚才议员所讲的「塘水滚塘鱼」,这条例的目的就是想引全世界的「活水」到香港,为他们提供接口,让「水」可以落户香港,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提供新的增长动力。正如刚才很多议员所说,面对区内不同基金中心的竞争,我们更有迫切需要,让这法例通过,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的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和金融基因一直没有改变,承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机遇,我们有充分条件发展成为亚洲区私募基金的基地。在设计这个有限合伙基金制度时,我们聆听了业界的意见,亦参考了大量国际经验,致力在推动业界发展和保障投资者之间取得平衡。
 
  《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几方面。第一,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下注册的基金,须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及最少一名有限责任合伙人藉有限合伙协议组成。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会是一个由公司注册处负责的注册制度,申请须由律师代表有关基金提交。基金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而基金的投资范围和策略,刚才很多议员亦有给予意见,是要由合伙人在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内决定。刚才多位议员亦提到,我们要如何加强公司注册处的资源和人手安排,这些我们都会去做。
 
  从保障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赋予公司注册处处长有相关的执法权力,以履行职责。另外,我们在新制度下把若干行为订为罪行,包括:
 
(一)在未有注册下招揽投资者投资;
 
(二)作出虚假陈述;
 
(三)销毁文件等。
 
  刚才有议员提到,今次这套制度与证监会目前的监管框架如何对接。主要是与证监会发出的9号牌照有对接,例如是有限合伙基金委任的投资经理,如获普通合伙人全权委托在香港从事管理该基金,而该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所定义的「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话,便须向证监会申领9号牌照。如果普通合伙人在香港自行管理基金(即没有委任其他公司作为投资经理),该普通合伙人须领有9号牌照。
  
  此外,我们因应立法会法律顾问的意见,也对《条例草案》作出一些修订。当中其实有一点是已经回应了涂议员(涂谨申议员)提出关于免责辩护第89条的问题,我会在稍后时间解释。另外,涂议员刚才所提到的两点,除了第89条外,包括过渡安排,这些在《条例草案》通过后,我们会与业界落实。同时,牵涉第22条有关保本基金资产的法律责任,考虑到这些基金所投资的资产太多,我们与业界商讨后,为体现行业的惯例,我们希望保留弹性,所以《条例草案》第22条是无须负上刑事责任的。
 
  总结来说,即使刚才有很多议员提出关注,就这条《条例草案》我们近期与很多专业团体、法律团体讨论后,大家对《条例草案》通过翘首以待,希望可以尽快通过。大家可以见到《条例草案》有助加强香港在基金成立和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及带动很多专业服务的需求。同时,本地的初创企业亦会因为有机会成为基金投资对象而受惠。
 
  总括而言,我们希望议员支持《条例草案》和我稍后提出的修正案,让《条例草案》可在今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落实。多谢代主席。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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