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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 出入境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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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出入境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去年十一月至今,每月经各个边境管制站出入境的旅客人数,并按旅客的类别(即香港居民、大陆旅客,以及其他旅客)列出分项数字;
 
(二)自去年十一月至今,每月政府分别接获及批准了多少宗按以下计划提交的申请: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以及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有多少宗获批申请的申请人已入境,以及当中有多少人来自湖北省;
 
(三)自去年十一月至今,每月持《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大陆居民数目,并按户籍列出分项数字;
 
(四)自本年一月至今,每月访港的大陆旅客人数,并按他们所持旅行证件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自从抵港人士必须接受强制检疫14天的规例实施以来,每月来自大陆、澳门及台湾并获豁免遵守有关规定的访港旅客总人次及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经谘询食物及卫生局后,现就毛孟静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经各出入境管制站出入境的香港居民、内地访客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访客人次分别详列于附件。
 
(二)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及「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及获批来港人士的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请数目 448 291 259 107 278 139 264
获批数目 428 288 242 68 274 69 287
注:同一月份的获批个案未必全部为该月份所接获的申请个案。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请数目 1 202 866 883 481 665 485 884
获批数目 1 006 658 917 0 452 41 982
注:同一月份的获批个案未必全部为该月份所接获的申请个案。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请数目 696 618 239 346 282 434 308
获分配
名额数目
0 237 0 0 0 293 0
 
注一:同一月份的获分配名额个案未必全部为该月份所接获的申请个案。
注二: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完成初步审理所接获的申请后,会提交输入优秀人才及专才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作进一步评审。谘询委员会每季定期进行甄选,并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名额分配。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请数目 0 0 0 0 0 0 0
获批数目 1 4 0 0 4 4 4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已暂停申请,然而入境处会继续按计划的规则审批计划暂停前接获的申请。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请数目 3 7 2 6 11 3 14
获批数目 1 5 3 0 8 2 22
注:同一月份的获批个案未必全部为该月份所接获的申请个案。
 
  提问涉及的其他数字不属入境处常设统计数字,没有备存。
 
(三)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共有8 014人持单程证(即《前往港澳通行证》)来港,根据在抵港时自愿填报的资料所作的统计,他们按原籍地划分的数字表列如下:
 
  二○一九年 二○二○年(注)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广东省 1 375 1 673 1 976 106 0 0 0
福建省 291 247 376 22 0 0 0
广西壮族自治区 95 74 96 1 0 0 0
湖南省 70 82 102 4 0 0 0
四川省 63 68 99 6 0 0 0
湖北省 83 83 60 0 0 0 0
海南省 32 50 35 3 0 0 0
重庆市 31 37 37 3 0 0 0
其他 218 219 282 15 0 0 0
总计 2 258 2 533 3 063 160 0 0 0
注:单程证持有人一般只可经罗湖管制站入境香港。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发展,特区政府自二○二○年二月四日起暂停罗湖管制站的客运通关服务。
 
(四)二○二○年一月至五月(注一),内地访客入境人次按签注/旅行证件类别表列如下: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个人旅游签注 「一周一行」签注 500 354 4 389 0 1(注二) 0
「一签一行」或「一签二行」签注(注三) 857 363 4 599 8(注三) 3(注三) 5(注三)
团队旅游签注 425 989 1 729 13(注四) 0 0
商务签注 68 577 3 726 11(注五) 1(注五) 4(注五)
探亲签注 230 283 16 153 7 599 2 520 4 870
其他签注 77 690 2 760 284 73 166
中国护照 341 669 62 024 18 928 236 425
其他旅行证件 18 669 1 336 682 111 153
总计 2 520 594 96 716 27 525 2 945 5 623
注一: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 特区政府自二○二○年一月底起分阶段暂停大部分管制站的客运通关服务:
  • 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站、红磡、文锦渡、沙头角、中国客运码头及屯门客运码头(自二○二○年一月三十日起);
  • 罗湖、落马洲支线、落马洲和港澳客轮码头(自二○二○年二月四日起);及
  • 启德邮轮码头(自二○二○年二月五日下午起)。
 
注二:包括一名由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私人航机机组人员。
 
注三:包括十名由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私人航机机组人员、两名于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对从澳门入境香港的人士实施强制检疫措施前由澳门经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的内地访客、一名由内地经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访客及三名由内地经深圳湾管制站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访客。
 
注四:包括11名由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私人航机机组人员及两名于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对从澳门入境香港的人士实施强制检疫措施前由澳门经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的内地访客。
 
注五:包括五名由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私人航机机组人员、一名于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实施新入境管制措施前由外地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的内地旅客、一名由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访客、五名于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对从澳门入境香港的人士实施强制检疫措施前由澳门经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的内地访客及四名由内地经深圳湾管制站抵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安排的内地访客。
 
(五)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除获政务司司长根据相关规例豁免的人士外,所有抵港人士目前须进行14天强制检疫。
 
  卫生署会要求上述获豁免人士于留港期间进行14天医学监察,须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体温两次,如有不适应尽快向卫生署呈报。此外,有关人士在入境时,均须通过卫生署在口岸进行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申报程序。
 
  根据卫生署提供的资料,截至二○二○年五月,于各出入境管制站向获豁免人士(包括根据第599C及第599E章获豁免的人士)发出医学监察通知书的数字如下:
 
月份 于各运作中的出入境管制站向获豁免人士
发出医学监察通知书数目
二○二○年二月 93 602
二○二○年三月 39 211
二○二○年四月 36 039
二○二○年五月 40 220
 
注一:运作中的出入境管制站包括香港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深圳湾、文锦渡、落马洲及沙头角。
 
注二:获豁免人士于每次入境香港时均获发新的医学监察通知书(除注三所述情况外)。
 
注三:持有于过去14日内发出的有效医学监察通知书的「须往返本港与外国地区、内地、澳门及台湾履行其职责的机组人员」,不会于每次入境香港时再获发新的医学监察通知书。此外,由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卫生署简化向「跨境货车司机及必要的陪同人员」发出医学监察通知书的程序。持有于过去14日内发出的有效医学监察通知书的「跨境货车司机及必要的陪同人员」,将不会于每次入境香港时获发新的医学监察通知书。
 
  卫生署并没有备存有关从各国家/地区抵港的获豁免人士发出医学监测的分项数字。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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