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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海外铁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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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发表的《2019年报》,英国South Western Railway去年的财务表现继续受多项因素影响,以致港铁公司需作出一笔4,300万英镑的拨备,相当于港铁公司在有关专营权协议下应占的最高潜在损失。此外,由港铁公司辖下全资附属公司经营往来瑞典斯德哥尔摩与哥德堡的MTR Express城际铁路服务去年的乘客量取得稳定增长,但仍处于亏损状态。尽管港铁公司经营的海外铁路业务表现并不理想,但该公司仍继续扩展海外铁路业务,例如去年五月投入服务的悉尼地铁西北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港铁公司的海外铁路业务在过去五年每年录得的盈利或亏蚀状况;

(二)过去五年,港铁公司派往海外处理铁路业务的人员数目及其具体职务为何;

(三)港铁公司现时把多少百分比的管理资源投放于海外铁路业务;有何具体措施确保港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注本地铁路业务,以免错失发展良机而影响股东的回报;及

(四)港铁公司如何就海外铁路业务的回报作出评估,以及有否就长期亏蚀和前景暗淡的海外铁路项目制订退出方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作为香港铁路营运者,责任重大,由一九七九年投入营运至今,一直秉持「以本港业务为本」的管治方针,发展本地铁路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港铁公司在发展非本地业务时,则采取「当地管理」的策略,包括在当地成立子公司或与当地其他公司组成合营公司,持续以稳健态度发展内地及海外业务。这些子公司或合营公司于当地物色及聘用合适人才,配合由香港调派少量但合适的员工,负责当地的建造或营运铁路的工作。

  政府明白公众关注港铁公司的营运策略,一直积极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责任,敦促港铁公司持续检视其管治结构和运作,维持高质的本地铁路服务和做好新铁路项目的兴建工作。

  就议员提问的四部分,现答覆如下 :

(一)过去五年来自内地及海外业务所获得的利润分别如下:
 
  利润*
(港币百万元)
二○一九年 525
二○一八年 560
二○一七年 631
二○一六年 191
二○一五年 152
*扣除业务发展开支后

(二)在发展内地及海外业务时,港铁公司的员工绝大多数在当地聘用,而非由香港抽调担任。过去五年,港铁公司派往外地处理铁路业务的人员数目如下:
 
  外派员工人数
二○一九年 223
二○一八年 246
二○一七年 183
二○一六年 138
二○一五年 80
 
  他们涉及不同专业,包括工程、营运、维修、安全及质量、项目顾问等,主要职务为派驻内地或海外子公司或合营公司,支援当地铁路建设、日常营运及维修工作,包括管理列车和机电系统(包括信号和其他系统),以及监督开通后的营运、维修保养和更新。

  港铁公司在香港雇用超过17 000名的员工,过去五年每年平均只有不足200名香港员工(只占整体员工约1%)专职负责香港以外地方的铁路业务。

(三)为加强管理并确保公司持续以本地业务为本,港铁公司为内地及海外的投资额定下风险管理指标。当中,内地的投资额(计及股权投资、股东贷款、经风险评估后的财务及履约担保等)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应占总权益的百分之十五,而海外投资额(计及股权投资、股东贷款、财务及履约担保等)则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应占总权益的百分之五。现时,港铁公司内地及海外的投资额均未触及上述总权益的上限。港铁公司管理层负责推展及管理港铁日常的所有业务(包括本地、内地及海外业务),并没有就个别业务所投放的管理资源作分项计算。

(四)港铁公司是按商业原则运作的上市公司,在决定投资每一个内地或海外铁路项目前,定必就其风险及回报作审慎研究,包括分析财务状况、当地法规、市场竞争情况、所需的香港和当地的人力资源等,有需要时会外聘顾问提供意见。

  至于已经展开了的项目,港铁公司须持续审视其风险及回报,包括外在经济及投资环境对个别项目营运的影响,以检视相关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港铁公司管理层须为此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亦须在合适时间及情况下,按《上市规则》向公众披露相关资讯。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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