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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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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2020年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检讨》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一贯政策,是将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定于合理和租户可负担的水平。

  《房屋条例》第16A条订明现行的公屋租金调整机制。有关法定条文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而房委会必须严格根据有关机制调整公屋租金。根据上述法例,房委会必须每两年检讨公屋租金一次,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调整公屋租金。房委会需要按该次租金检讨中第一和第二期间收入指数的变动调整公屋租金。收入指数由政府统计处(统计处)处长所编制。视乎第一和第二期间收入指数的变动,租金可加可减:在上调租金时设有10%的「封顶」安排,而下调租金时则不设下限。

  根据统计处处长就二○二○年租金检讨编制的收入指数,今年租金检讨的租金调整幅度为+9.66%。若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通过今次租金检讨的结果,新的租金会于今年九月一日生效。

  《房屋条例》除订明房委会必须根据上述机制调整公屋租金外,亦赋权房委会在有需要时向公屋租户提供租金宽免。根据《房屋条例》第17条,房委会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期间,减免租户的租金。正如我于六月二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回应有关公屋租金检讨的提问时表示,因应当下疫情对整体社会经济造成冲击,以至对公屋租户所带来的影响,在平衡公屋租户的负担能力以及房委会的财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考虑下,政府决定向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建议为公屋租户提供两个月的租金寛免,以抵销租金调整对公屋租户的财政负担,纾缓租金调整对他们的经济压力。房屋署稍后会向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提交有关建议,以供小组委员会于七月二十日的会议上作考虑。事实上,政府在今年较早前亦因应严峻经济环境及疫情发展,已为公屋租户代缴两个月租金及宽免差饷,提供等同超过三个月的租金宽免。

  另外,有意见认为现行的公屋租金调整机制欠缺弹性,房委会在经济下行时仍须按过去的收入指数加租,故此应就机制作出检讨。我希望在此作一个解释,现行的公屋租金调整机制是房委会经过五年的详细讨论及公众谘询的结果,并透过法例订立。有关机制为房委会提供客观的基础,以租户的负担能力决定何时应调整公屋租金及调整的幅度;而且上调租金时,正如我刚才所说,设有百分之十的「封顶」安排,下调租金时则不设下限;再者亦可按需要向公屋租户提供租金宽免。这机制既有效令租金调整能照顾到公屋租户的负担能力,亦有助促进公屋计划的持续发展。

  主席,有两个数据可以让大家参考,亦可显示租金的调整幅度应属公屋租户可负担的水平。第一,累积计算,公屋租户的整体收入从二○○七年至二○一九年的12年间共增加了106.2%;而同期的公屋租金(连同按照今次租金检讨结果而增加租金9.66%)只是累计上升了68.1%。由此可见,租户收入的增加较租金增加为高。第二,作一个粗略比较,公屋平均租金与公屋租户平均家庭收入的比例,由二○○七年的9.97%,逐渐下降至按今次检讨上调整租金后的9.39%。鉴于现行机制就上调租金设有上限,长远而言只会令租金占家庭入息比例持续改善。

  在席议员今日提出的意见,我们会转交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七月二十日的会议作一并考虑。我们会谦虚聆听在座议员的意见,多谢主席。
 
2020年7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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