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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制止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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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人员昨日(六月十四日)在罗湖惩教所内制止一名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昨日晚上九时十三分,惩教人员发现该名二十四岁女性在囚人士在院所医院观察室内突然情绪不稳,并以头撞向闸门及地下,惩教人员立即喝止并召唤支援到场。该名在囚人士当时清醒,经院所医院检查及治理后,被转送到公立医院作进一步诊治。

  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有关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及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在囚人士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因暴动罪而被判入狱。
 
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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