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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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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六月十三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想问关于公务员宣誓的研究和进度如何?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有关公务员宣誓的建议,去年十一月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有动议,所以公务员事务局做一些内部研究。下个月我们会回到事务委员会交代进度的报告。基本上,公务员本身在责任上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政府是一贯的责任,所以我们会研究宣誓的形式所达到的目的是怎样,如果进行范围应该怎样,以及如何落实和执行等等。我们会提出一些方向和想法,再向立法会事务委员会交代和讨论。当然如果我们有任何建议要落实的话,一定会谘询公务员有关团体和公务员方面的意见,当然也有社会人士的意见。

记者:想问关于有公务员工会发起罢工,如何说服市民政府不能接受和涉嫌违反《公务员守则》的讲法?如何说服市民,政府的做法不是打压或干预市民表达政见的自由?另一问题关于颜武周,你自己本人或者局方有没有给劳工处意见去做决定?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关于第一个问题,首先香港市民所拥有的言论和表达自由,是受《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保障。这亦是香港本身的核心价值,珍而重之,我们致力维护。另一方面,如果有工会发动「罢工公投」,而当中目的是反对国家安全立法,这方面我们觉得是不能接受。原因是第一,国家安全立法是中央的事权,这是在国家层面维护国家安全,这是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和应有之义去支持和配合有关的立法工作。作为公务员向特区政府负责,亦有责任支持和落实好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所以如果有公务员工会号召罢工为的是反对国家安全立法,这和公务员本身自己须持守的原则和角色存在矛盾。这是我们不同意和觉得不能接受的原因。

  另外,刚才谈到有关署任安排的问题,这完全是相关部门按照公务员事务局的指引和《公务员事务规例》作出的,就部门内署任安排是有一定的指引和程序去进行。署任基本上有两方面,一方面如果委员会觉得某位同事有潜质晋升,便透过署任安排了解他是否能够胜任;第二方面的署任是部门本身有工作的需要,出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方便需要做署任的安排,亦可安排同事去署任高一级的职务。所以部门是按实际上的部门工作的需要,作出相关的署任安排。作出这些署任安排时,当然要跟随公务员事务局的指引和《公务员事务规例》所制定相关的原则、机制和程序。

记者:你自己有没有给意见?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这是部门本身所作的安排。

记者:想问有关宣誓,你说会讨论目的和范围,七月会否已有决定?另外刚才局长提到公务员在社交媒体发表言论时,要考虑公众观感,其实是否变相对公务员禁声?颜武周的问题,你自己也提到有观感上的问题,其实在这个时间将他调回原本的职位,怕不怕观感上有问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有关宣誓的建议,我们下个月向立法会事务委员会交代研究进度报告。我们会提出一些方向,有关的建议我相信亦需要谘询相关的意见,包括公务员、公务员团体方面的意见,情况基本上是这样。

  第二,部门的署任安排,这是部门本身按照有关的指引和规矩去做,我觉得最重要都是这样。

  第三,有关在社交媒体的言论。我想大家都清楚,首先我们是有言论和表达自由,亦是作为个人有这方面的自由,最重要是不要违反法律。但如果同时间,我们有另一重身分的时候,例如我们有公务员的身分,作为公务员,我们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公开的言行举止,当然我们要考虑到,是否会让人觉得或看到会有实质上的冲突,这是我们需要兼顾的,也是责任。

  在社交媒体上,很多时我们可能是私下和你倾谈的,或是我在朋友圈中谈的事情,当然这不是打算公开的。不过大家都知道,在现实上往往很多时这些事情会传播开去,一下子由私人变成公开,这亦是一个现实情况。所以我所提的是,大家要兼顾这个现实的情况时,要考虑如果有这个情形出现的时候所会产生的一些影响,和会否产生令人有质疑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考虑,说的是这个意思。但重要的是,你个人身分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是得到法例的保障,但当你有另一重身分的时候,你要兼顾你的公开言行,要与你的身分相匹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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