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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向露宿者提供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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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答覆:
 
问题:
 
  现时,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三间非政府机构各营办一支露宿者综合服务队,向露宿者提供综合服务。此外,由社署或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向露宿者提供有关支援。近半年经济环境转差,以致有不少人士沦为露宿者,露宿者人数与日俱增。然而,本人得悉,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露宿者所获支援不增反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社署露宿者电脑资料系统登记的露宿者人数,并按露宿地点所在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现时以何方法统计露宿者的人数;有否推算未来三年的露宿者人数,以供评估服务需求;
 
(三)过去五年,每年非政府机构提供的露宿者宿位数目,并按它们属受资助或自负盈亏宿位列出分项数字;
 
(四)有否制订露宿者宿位目标数目;如有,详情(包括所采用的准则)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在疫情期间采取措施以协助各相关机构继续向露宿者提供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制订措施或指引,确保露宿者在特殊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及疫情)下仍会得到各种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考虑制订有关措施或指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包括救世军、圣雅各福群会及基督教关怀无家者协会,营办合共三队露宿者综合服务队(服务队)及相关的服务单位,接触及向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服务,并收集服务使用者的资料。社署会藉此收集资料作为服务规划的参考。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有关服务单位曾接触的露宿者按地区划分载于附件(表一)。
 
(三)及(四)为回应个别露宿者的紧急及短期住宿需要,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为露宿者提供臨时居所。露宿者在获安排入住紧急及短期宿舍期间会获得负责社工的协助,当中包括物色较稳定的居所或合适的住宿照顾服务。社署会密切留意宿位的供求情况并定期进行服务规划。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供露宿者使用及由社署资助或由非政府机构以自负盈亏方式经营的紧急/临时收容中心/宿舍/短期宿舍的数目载于附件(表二)。
 
(五)疫情期间,服务队仍然进行外展探访,以识别露宿者的福利需要和提供所需服务。服务队可按需要运用社署的紧急基金,以应付露宿者的迫切福利需要。此外,为协助加强防疫措施,社署已先后三次向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包括露宿者服务单位)及以自负盈亏模式为露宿者提供住宿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提供特别津贴,以购置个人防护装备及消毒用品。
 
(六)根据社署和有关非政府机构签订的「津贴及服务协议」,服务队须负责与寒冷天气相关的工作,包括采取措施帮助露宿者在寒流袭港前作好御寒准备,以及在寒冷天气下为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外展服务。于疫情期间,服务队除进行外展及辅导工作外,亦为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防疫物资及相关健康资讯。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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