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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医院管理局员工的特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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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应付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公立医院于本年一月二十五日启动紧急应变级别。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其后宣布,为应对疫情而执行高风险职务的员工可获批紧急应变特别津贴(追溯至一月二十五日),而于高风险区工作的员工如有需要租住酒店房间或临时住处,可获批特别租赁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领取上述两项津贴的资格为何;
 
(二)是否知悉由本年一月至五月,每月医管局分别就该两项津贴(a)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申请,以及(b)招致了多少开支,并按(i)医院联网、(ii)医院、(iii)临床部门及(iv)职系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是否知悉,有否途径供申请该等津贴但遭拒绝的员工提出上诉;如有,详情为何;及
 
(四)鉴于若干保留了公务员身分而在医管局任职的医管局员工表示至今未获发该等津贴,政府是否知悉原因为何及他们何时可获发津贴?
 
答覆:
 
主席:
 
  就李国麟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我的回应如下:
 
  医管局已于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推出紧急应变特别津贴安排,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执行高风险职务的员工发放紧急应变特别津贴,向员工表达感谢和认同。公立医院自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启动紧急应变级别,由该日起在高风险范围或监察病房工作最少两星期的合资格全职雇员及常额或合约兼职雇员(兼职雇员须如全职雇员般执行全日或一整更工作),便符合资格获发放津贴。医管局会根据员工在高风险范围或监察病房工作的日数计算津贴,每日的津贴为有关员工基本薪酬的20%或500元,以较高者为准。这项津贴的发放日期会追溯至一月二十五日。
 
  同时,医管局由二月一日起为在高风险范围或监察病房工作并有临时住宿需要的员工提供特别租赁津贴,合资格的常额或合约全职雇员若:(i)在高风险范围或监察病房工作最少两星期,或(ii)唯一固定居所在内地;及未获医管局提供合适临时住宿或选择不使用获提供的住宿并具合理理由和详细记录,均可申请特别租赁津贴,津贴为每日定额500元。
 
  截至二○二○年五月,已发放的津贴开支及申领宗数载于下表:
 
联网/
总办事处
紧急应变特别津贴 特别租赁津贴
总开支
(百万元)
申领宗数 总开支
(百万元)
申领宗数
港岛东 21.6 3 270 6.2 645
港岛西 11.1 1 738 4.6 553
九龙中 31.0 4 779 13.9 1 371
九龙东 26.3 3 949 13.1 1 441
九龙西 40.0 5 135 12.2 1 283
新界东 31.5 5 370 10.1 1 030
新界西 34.6 5 945 9.8 1 022
总办事处* 0.1 13 0.1 6
总计 196.2 30 199 70.0 7 351
*有关员工曾于联网医院高风险范围工作或曾参与医管局2019冠状病毒病支援团队。
 
  医管局没有备存未能成功申请紧急应变特别津贴和特别租赁津贴的个案数字。员工如对津贴申请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部门主管或所属联网/医院人事部查询及跟进。
 
  有关任职医管局的公务员方面,政府早前已批准让任职医管局并执行高风险职务的合资格公务员可同样享有上述两项特别津贴的安排。卫生署亦已透过医管局通知有关公务员并已落实相关安排。紧急应变特别津贴及特别租赁津贴的发放日期分别追溯至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及二月一日,与医管局员工的津贴发放安排相同。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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