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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因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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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意宝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劳审处)的判令,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及董事今日(六月一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该公司及董事各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合共五万元。法院亦命令他们向雇员赔偿二万五千元的欠款。

  伟意宝有限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日后十四天内,根据判令支付款项予一名雇员,涉及款项合共二万五千元。该公司所触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纵容或归因于他的疏忽下而所犯,故该董事亦被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及公司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雇员裁断款项。」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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