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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油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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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二○一○年一份报告指出,香港油站用地土地成本是东京的两倍,以及接近伦敦的六倍。去年一幅油站用地以6.2亿元地价批出,按批租期21年摊分的地价,每日高达八万元或每月每平方呎316元。有评论指出,高土地成本是车用燃油零售价(下称油价)一直高企的主因,而本港经济近月受疫情重创,降低油价可减轻商业车辆的经营成本及市民的出行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以何准则决定油站的位置及批租期;有否考虑推出更多油站用地,以及缩短批租期,以保持土地运用灵活性及加强燃油市场竞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由二○一八年四月起,政府在完成卖地计划的中标交易手续后,会以不记名方式公布落选投标者的投标金额,该安排是否适用于招标出售的油站用地;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早年用免地价方式批出用地,以设置12个专用车用石油气加气站,而加气站的石油气零售价设有按指定定价公式订定的上限,当局会否考虑采用该方式批出油站用地,以期减低油价;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环境局对问题的三个部分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在考虑是否需要在地区发展中预留油站用地时,会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指引,以及该区的发展计划和交通流量。油站的具体选址则要顾及土地用途之间的协调、交通、环境及消防安全等因素。

  至于油站用地的租赁年期,根据行政会议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就土地租契及有关事项的决定,现时透过政府卖地批出作油站用途的用地的租赁年期为21年。

  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在二○一七年五月曾发表《香港车用燃油市场研究报告》,提出有关促进香港车用燃油市场竞争的建议,当中包括推出更多油站用地。鉴于现有油站用地能够应付目前车用燃油的市场需求,加上香港土地短缺,而且政府的政策是鼓励市民出行时多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依赖私家车,故此现阶段并无充分理由提供更多新土地作油站用途。

  尽管如此,考虑到竞委会认为现时要将私人用地转为油站用途存在困难,我们提供了便利措施,协助私营界别将私人土地改作油站用途,从而促进市场竞争。就此,若环境局收到有关将私人土地转为油站用途的建议,会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在规划许可/修订图则申请(倘适用)及相关土地程序的过程中,统筹申请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以及协调政府部门向申请人提供技术意见。我们相信此安排可节省申请人自行联系个别政府部门的时间,及协助申请人更有效地回应相关部门的意见。

  此外,环境局亦计划在合适情况下,把部分面积较大的油站用地分拆,以增加油站数目和促进竞争。我们与相关部门正就一些有分拆潜力的油站用地从交通、消防安全、气体安全、地区的油站数目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

  至于在招标安排方面,油站用地与一般政府土地的安排大致无异。石油气加气站采取不同做法,是因为要达致柴油的士及公共小巴尽快转用石油气车以改善空气质素的政策目标,所以要采用定价公式和零地价安排,以尽快建立一个具有相当地区覆盖面的石油气加气网络及确保车用石油气价格保持在具竞争力的水平。这特殊的政策背景和考虑并不适用于一般油站。

  香港地少人多,发展密集的市区路面狭窄,交通尤其繁忙。政府的政策是鼓励市民出行时多用公共交通工具,少用私家车。尽管政府并非以油站用地的地价作为控制车辆数目增长的措施,但假如以低于市值或零地价批出油站用地,放弃了原本应得的卖地收入,务求令车用燃油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实际上是以纳税人的金钱来补贴私家车车主,也可能间接鼓励更多人拥有车辆,以及鼓励驾驶者增加不必要的行车次数,或会导致交通挤塞问题更趋严重及抵销有关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措施的成效。所以,任何改变现行招标安排的建议,都必须从环境、交通、税收、土地运用等多个政策角度仔细考虑。

  至于卖地的中标交易手续完成后,以不记名方式公布落选投标者的投标金额,目前只适用于住宅、商业和工业用地的公开招标。

  主席,在自由市场经济运作下,香港车用燃油的零售价是由市场自行厘定,而政府一直以来的工作,是致力确保燃油供应可靠、提高燃油产品价格的透明度,并消除进入市场的障碍以促进竞争。我们明白公众对车用燃油市场的关注,也感谢陈恒镔议员提出的几项建议。环境局会联同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研究是否有需要进一步调整现行的政策措施。

  多谢主席。
 
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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