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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提醒机构填交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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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五月二十一日)提醒被抽选参与二○一九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管理人员,须于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填妥及交回有关问卷。问卷已于今年较早时寄予约20 000间被抽选参与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
 
  这项统计调查旨在从被抽选的机构单位搜集最新统计数据,用作编制有关各行业业务表现及经营特色的统计数字,以评估这些行业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统计调查结果为政府及私营机构在制定政策及作出决策方面提供有用的资料。
 
  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第三部进行,属于强制性统计调查。根据该条例第13(1)条规定,任何人获送递关于统计调查的问卷后,必须尽其所知所信,亲自或安排他人依照该问卷上所示的方式填报问卷,并于指定的日期或之前交回问卷。该条例亦规定,所有搜集得来可分辨个别机构的数据必予严加保密,不得给予任何未获授权的人士,包括政府部门。这些数据将用作编制统计数字,有关数字并不会显示个别机构的资料。
 
  政府统计处感谢已交回问卷的机构,并吁请其余被抽选参与统计调查的机构合作,于五月二十九日或之前把问卷填妥并寄回政府统计处。任何受访者如未能于五月二十九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的问卷,须解释迟交的原因,并提供可把填妥问卷交回政府统计处的合理日期。
 
  问卷的设计力求让受访者可按相关附注自行填报。如有需要,政府统计处的统计员会联络个别机构单位,协助填写问卷。该些统计员均会携带政府雇员╱统计员身份证及进行这项统计调查的证明书,以供查阅。
 
  政府统计处并指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收支数据,不一定要根据经审核的帐目填报。政府统计处接受初步帐目的数据或受访者在交回问卷时尽其所知最佳的估计数字。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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