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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推动法案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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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去年十月至本年四月中,本会内务委员会(内会)召开了15次会议仍未选出新立法年度的主席及副主席,以致内会未能如常处理立法会事务。有评论指出,有多达14项法案及超过80项附属法例未获审议和跟进,令大量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立法工作无法进行,严重妨碍香港社会的正常运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本会于本年一月通过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的议案,不把《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交付内会而把它交付人力事务委员会处理,政府有否参考该做法,研究在内会一直未能如常处理立法会事务的情况下,法案的立法程序如何可继续进行;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就法案委员会已完成审议并尚待恢复二读辩论的法案而言,政府有何具体措施促成该等法案的立法程序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内完成;及
 
(三)有否评估,当上述14项法案因其立法程序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时未完成而告失效的情况出现,会对社会的整体运作带来甚么影响;如有,按法案名称列出法案内容、受影响的群体/界别,以及有关影响?

 
答覆:
 
主席:
 
  内务委员会(内会)是立法会重要的齿轮,旨在为立法会会议作准备,并商议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事宜。内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审议已提交立法会的法案,以及在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省览或提交立法会批准的附属法例。内会亦可成立法案委员会研究该等法案,或委任小组委员会对一些附属法例进行更详细的研究,随后并会监察有关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工作进度。然而,自去年十月起至上周五(四月二十四日),内会在举行了十六个会议,经过逾三十小时的讨论后仍未能选出今个会期的内会正副主席,令内会完全停摆,不能正常运作。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司法机构及各相关政策局,政府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议事规则》,负责法案的官员就其法案二读发言后,辩论须中止待续,而该法案须交付内会处理。内会可考虑是否将该法案交付法案委员会研究,或安排按内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研究该法案。
 
  立法会主席在衡量所有相关因素后在本年一月九日批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动议《2019 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中止待续,但条例草案不交付内会,而是交付人力事务委员会处理。该议案随后于一月十六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通过。将《2019 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交付人力事务委员会处理的安排并非依循一般的做法,但有关安排仍在符合以上的《议事规则》的情况下进行立法工作。正如立法会主席于二○二○年一月十五日就22位议员来信的回覆中表示,该法案经人力事务委员会讨论后,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若要恢复法案的二读辩论,立法会主席定必一如既往,按照《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截至本年四月二十八日,立法会现正审议26项政府提交的法案,包括11项于上两年度首读并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法案,及15项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
 
  政府在本年度提交立法会的15项法案中,除了《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及上述已交付人力事务委员会处理的《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外,余下13项法案在首读后,立法程序已停滞不前。原因是该13项法案已按照《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内会处理,程序上不能参照《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的做法,交付指定的事务委员会处理,而内会又因停摆未能决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员会以进行审议。这些法案大部分与经济及民生息息相关 ,其中包括《2020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旨在宽减二零一九/二零课税年度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2019年差饷(修订)条例草案》旨在就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征收额外差饷,从而促使发展商尽早把已落成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推出市场;《2019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条例草案》为先进疗法制品的研究和治疗订立清晰的针对性规管架构,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这些制品的发展;以及《2019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旨在赋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明确权力,设立全资附属公司,以推行「积金易」平台,长远令收费有下调空间,惠及约430万名强积金计划成员。
 
  至于余下11项于上两年度首读并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法案,其中七项已完成法案委员会审议,而尚未提交上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这七项法案包括《2018年旅馆业(修订)条例草案》、《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草案》、《国歌条例草案》、《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2019年广播及电讯法例(修订)条例草案》、《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及《2018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所有未能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完成审议并通过的法案即告失效。如果内会持续停摆,所有政府、立法会及各持份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都会付诸流水,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及民生的发展。未能在内会处理的上述13项法案及《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将会对社会各界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详情载于附表。
 
  政府强烈呼吁立法会尽快选出内会正副主席,让内会可恢复正常运作,并尽快根据一贯程序决定会否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法案。政府会继续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同时冀望议员能有效利用会议时间,尽快完成审议大量积压的法案,让法案能尽快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获得立法会通过。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9分
即日新闻  

附件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