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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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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就扩大可豁免强制检疫人士或类别的事宜会见传媒,以下是邱腾华的开场发言:

  多谢Sophia(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刚才我听到陈局长所说,这段时间的疫情基本上出现了稳定和缓和的局面,加上内地的疫情有好转,给予我们一个契机,考虑往来两地的经贸活动是否有空间在审慎、小心的环境下按照法例行使豁免。在作出考虑时必须求取平衡,一方面当然是疫情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是商界的实质需要到底是什么。正如刚才陈局长所说,昨日政府刊宪在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四条提供法律框架,容许一些往来内地和香港的人士,如有对香港经济整体发展重要而又必须的活动,包括生产活动、经济作业或专业服务,若他们有需要,我们于法律上有机制,他们可透过申请,以及政务司司长获赋予权力作出豁免。 
 
  大家都会问执行的方式是怎样,是否等同现时可以自由往来(两地),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法例下,(豁免)权力是赋予政务司司长,然后要按照法例设计一些类别或实行机制,才可以执行。简单来说,于这段时间内,我们看到很多港商于内地从事制造业生产,他们由一月至今,纵使内地开始复工,但因为第599C章先前不容让他们回到内地,引致其很多生产线仍然停产或很多重要的复产工作未能进行。现在有了第599C章第4(1)(b)条下的豁免权力,商经局会为在内地开设工厂的港商设计计划,让他们在确实有需要前往内地时,可向工业贸易署申请,获批后才可进行(豁免检疫)。这一类计划不是完全没有先例,在早前按照(第599C章)第4(1)(a)条,我们有一个计划,让香港厂家或商人,若其进行的商业活动涉及向香港供应货物(可申请豁免检疫)。我们在参考该计划后,会向政务司司长提交一个(新)计划,(对象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在内地有生产线;他们须向我们提出有确实需要往返香港和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我们可能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他们提交在香港注册和在内地生产的证明,同时沿用上次计划的批核方式,向每间公司批出两个名额,包括公司负责人,以及其雇用或指定的人员,他们可按这名额申请。他们亦须符合一些条件,若他们回到在内地设厂的地方,必须逗留在该城市,参与相关活动,不应到处去或离开该地方。他们身处内地时亦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减低在疫情中受感染的机会;而在回港后,亦须一如既往接受医学监测。在落实计划的具体情况后,我们便会让有需要人士申请。我们亦会在(制订计划的)过程中征询大型商会的意见,帮助我们确定申请人是否有在内地设厂。
 
  大家都留意到,这两天我与主要商会召开视像会议,一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另一方面落实计划的具体细节。我希望若能于下星期初有一个计划,透过以上方式进行。虽然现时在第599C章下有法律空间(豁免某些人士接受强制检疫),但若任何人要经此计划获得豁免,仍须透过我刚才提及的申请步骤。当然,商经局目前制订的是一个针对港商在内地设厂及进行生产的计划,但在不同政策局的范畴内,若遇到不同的商业或专业服务有需求,各政策局会按其自身的工作范畴制订相关计划。简单来说,这是我们现时按新法律框架进行的工作。稍后我乐意解答大家的问题。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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