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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市民不要参与受禁羣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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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留意到网上有人号召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入夜后于太古城中心一带进行公众活动。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规定,由三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七日,在公众地方不得进行多于四人的羣组聚集。

  有指,只要四人或以下参与公众活动,而且与其他参与公众活动人士保持一点五米距离,便不会违反第599G章。警方严正澄清,任何出席公众活动人士,如抱有共同聚集目的,均属于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而该公众活动如有多于四人参与,所有参与者均属违反第599G章。而羣组聚集者是否相距一点五米,都会违反第599G章。

  警方强调,在疫情严峻时期,任何羣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扩散的风险,呼吁市民不要参与任何受禁的羣组聚集。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定必严正执法。警方可能会向违例人士发出定额罚款告票,罚款港币二千元。
 
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8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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