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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息不还本」按揭贷款安排扩展至资助出售单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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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向参与资助出售单位按揭的银行及财务机构(参与财务机构)发出信件,确认并同意参与财务机构可向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人提供延期偿还本金的按揭贷款安排(「还息不还本」按揭贷款安排),延期偿还本金最多12个月,而按揭贷款的还款期亦可同步获得延长最多12个月。延期偿还本金期可最迟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始。         
 
  上述安排适用于资助出售单位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和绿表置居计划 )的一手市场及第二巿场计划。
 
  房委会发言人说:「为鼓励参与财务机构为购买资助出售单位人士提供按揭贷款及较优惠的按揭条款,房委会为它们提供按揭贷款保证(即是在按揭贷款保证期内及指定情况下,由房委会承担借款人拖欠的按揭还款 )。按揭贷款保证契据内的条款对按揭还款期及还款额等有所规定。这些规定有可能令参与财务机构未能向资助出售单位业主提供「还息不还本」的按揭贷款安排。」
 
  发言人表示:「考虑到现时香港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峻导致经济受挫,为减轻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的供楼压力,房委会今天确认「还息不还本」的按揭贷款安排适用于资助出售计划单位,以鼓励参与财务机构为资助出售单位业主提供延迟偿还本金计划。
 
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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