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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活家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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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按现行政策,政府不会发出新的可售卖活家禽新鲜粮食店牌照或新租出公众街市活家禽摊档,而现有牌照/租约只可由持牌人/承租人的直系亲属继承,以致该两类活家禽零售商的数目只会越来越少。此外,政府不会发出新的养鸡场牌照,而有不少受发展计划影响的养鸡场因未能觅得合适地点搬迁而唯有结业。上述情况令本港活家禽业难有空间持续发展,并为欲购买活鸡的市民带来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i)可售卖活家禽新鲜粮食店牌照及(ii)公众街市活家禽摊档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现时有何措施协助受重建计划或街市关闭影响的该两类零售商迁往其他地点继续经营,以及过去三年,在该等措施协助下成功搬迁的个案数目;
 
(二)政府会否(i)考虑增加该两类活家禽零售商的数目,以及(ii)审视该等零售商在各区的分布情况,以确保市民可方便地购得活家禽;
 
(三)鉴于政府拟放宽《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第139章,附属法例‍L)下的养鸡场搬迁限制,以便利受政府的土地发展计划影响的养鸡场搬迁及继续运作,有关法例修订工作的进展及时间表为何;
 
(四)鉴于据悉现时有不少发展计划已经/将会影响现有养鸡场,现时有何措施协助它们搬迁,以及过去三年,在该等措施协助下成功搬迁的个案数目;及
 
(五)有何措施协助维持养鸡场及活家禽零售商的合理数目,以及会否制订维持活家禽业持续发展的政策?
 
答覆:
 
主席:
 
  我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分别在二○○四至○五年度和二○○八年为活家禽业推出自愿退还牌照/租约计划和退还牌照/租约安排,减少本地家禽农场及活家禽档数目,以及减低人类经由活家禽感染禽流感的机会。上述计划推出后,本地家禽农场的数目已由二○○四年的192个减至现时的29个,而出售活家禽的零售商亦由当时的800多个减至现时的128个。为了持续控制禽流感风险,政府自此把活家禽业的规模限制于现时的水平。
 
  过去三年,每年截至年底(i)可售卖活家禽的新鲜粮食店牌照及(ii)公众街市活家禽摊档按区议会分区的分项数目:
 
地区/年份 可售卖活家禽的新鲜粮食店 街市活家禽摊档
二○一七年 二○一八年 二○一九年 二○一七年 二○一八年 二○一九年
中西区 2 2 2 7 7 7
湾仔 3 3 2 7 7 7
东区 2 2 2 6 6 6
南区 0 0 0 1 1 1
离岛 1 1 1 0 0 0
油尖旺 9 9 9 6 6 6
深水埗 2 2 2 11 11 11
九龙城 1 1 1 5 5 5
黄大仙 3 3 3 4 4 4
观塘 4 4 4 4 4 4
葵青 1 1 1 2 2 2
荃湾 0 0 0 9 9 9
屯门 1 1 1 4 4 4
元朗 4 4 4 5 5 5
北区 0 0 0 5 5 5
大埔 2 2 2 5 5 5
沙田 7 7 7 4 4 4
西贡 3 3 3 0 0 0
总数 45 45 44 85 85 85
 
  政府其后委托顾问就香港活家禽业未来路向进行研究。研究已于二○一七年年中完成。在考虑研究建议和其后在公众谘询所收集的意见后,政府同意研究建议的大方向,亦即维持现状,保留在零售层面销售活家禽。我们现时没有计划增加出售活家禽的零售点数目。
 
  为防控禽流感,现时售卖活家禽的新鲜粮食店一般不可搬迁,而根据现时街市租约的规定,承租人一般亦只可在其承租的摊档经营活鸡零售。惟有关的新鲜粮食店若因令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信服为不可抗力的理由而须搬迁以继续经营,例如所在楼宇拆卸而须迁移其营业处所,食环署会就个案的具体情况作个别考虑。另外,若现时的街市承租人(包括街市活家禽摊档)因食环署公众街市的重建计划或关闭而受影响,食环署会提供适当的协助,例如安排竞投其他公众街市摊档继续经营和提供搬迁津贴等。过去三年,共有六间新鲜粮食店在搬迁后获发牌照继续售卖活家禽,并有四个街市活家禽摊档因原所在的公众街市需要重整而搬迁到其他公众街市继续售卖活家禽。
 
(三)及(四)在现时《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第139L章)的条文下,现有的养鸡场难以在禽畜废物管制区内物色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处所作搬迁用途。为进一步降低禽流感的风险,我们修订了上述规例,放宽现时针对饲养鸡只处所的法例规定,以加强养鸡场的生物保安措施,以及使配合受政府发展项目影响的养鸡场可迁往其他合适地点继续经营。有关的修订规例已于今年三月十三日刊登宪报及于三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审议,预计将于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过去三年,并未有养鸡场因受政府规划发展项目影响而需要搬迁(见注一)。若养鸡户在搬迁农场方面需要协助,可向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申请「嘉道理农业辅助贷款基金」及「约瑟信托基金」下的低息贷款,作为发展及经营资金。渔护署并会按就个别农户的需要提供适切的支援。
 
(五)正如上文所述,政府在考虑顾问研究建议和其后在公众谘询所收集的意见后,同意研究建议的大方向,即维持现状。我们相信上述有关搬迁养鸡场和活家禽零售点的安排应已在控制禽流感风险和稳定本港活家禽供应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在不影响公共卫生及禽流感防控的前提下,政府一直支持禽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此,政府于二○一六年设立了为数五亿元的「农业持续发展基金」,为本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财政支援。禽畜农户亦可利用及受惠于基金,加强其农场的生物安全及增值能力或减少农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滋扰。渔护署于二○一九年已从基金批出约1,500万元资助本港大学进行改善本港家禽健康及生产的应用科技项目。此外,在基金下亦设有「农场改善计划」,透过直接向农民提供资助金购买小型农耕机器和工具,协助他们采用现代化耕作工具及设施,从而提升其生产力、营运效率和加强农场的生物保安。
 
注一:根据发展局的现有资料,有两个鸡场位处于元朗南发展的后期发展范围内(即第二期及余下阶段)。有关的搬迁时间表将会在该项发展项目的详细设计中确定。
 
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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