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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最新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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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港新型冠状病毒病的确诊个案增长有所缓和,反映医护和社会各界年初以来,共同努力下,各项减少社区接触和边境管制的公共卫生措施,初见成效。但全球疫情,既仍然严峻,亦十分反覆。为慎防本港疫情出现逆转,功亏一篑,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决定延续《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合称《规例》)下的措施两个星期,同时精简规管餐饮业务的要求。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今日(四月二十一日)根据第599F章及第599G章藉在宪报刊登的公告发出最新指示:
 
(一)撤销要求餐饮处所内的顾客数目,在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50%;
 
(二)延长所有其他就餐饮业务、表列处所及禁止羣组聚集已实施的要求十四天,由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凌晨零时起生效至二○二○年五月七日。

  最新指示摘要请参阅附件。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提醒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上述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任何人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组织受禁羣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均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截至四月二十日凌晨零时,各执法部门根据第599F章共向35名违规营业或未有遵守营业指示的餐饮或表列处所负责人提出检控,其中一名违规营业的酒吧负责人被法庭判处监禁一星期。就禁止羣众聚集方面,执法部门已根据第599G章发出了131张定额罚款告票予参与受禁羣组聚集的人士,并向三宗涉嫌组织受禁羣组聚集的个案提出检控。各部门会继续派员巡查,确保处所的营运者及市民配合规例要求。

  发言人表示,上述指示有助进一步减少社交接触。政府会因应疫情的发展,不时检讨相关措施的可行性,适时作出调节。
 
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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