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特区政府回应传媒查询
**********
  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九日)回应传媒查询关于中央政府在港设立的机构时表示: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是根据《基本法》第十三条设立的机构;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是根据《基本法》第十四条设立的机构。
 
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0时27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