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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就内务委员会事宜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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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四月十七日)透过立法会秘书处作出以‍下声明:
 
  我对议员今天再次未能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内会)会议上选出主席,深感失望和遗憾。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立法会的其中一个重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内会经过半年仍未选出主席,以致多项法案及附属法例未能在内会处理,严重影响立法会运作及履行宪制职能,这情况极不理想,亦不符合市民的期望。
 
  我恳切呼吁议员放下分歧,求同存异,理性地商讨解决方案,不‍要令这局面持续。
 
  香港正面对前所未见的挑战和经济困境,而本届立法会在终止运‍作前只余下三个多月,所有未完成审议的法案在立法会任期完结时即‍告失效,这严重浪费社会资源。我再次呼吁议员要以市民整体的利‍益为依归,竭力履行议员的宪制责任,让内会和整个议会恢复有效运作。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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