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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及《2020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第2号)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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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及《2020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第2号)规例》今日(四月十七日)刊宪。
 
  相关修订规例旨在放宽小型巴士的长度及最高重量限制至7.5米及8.5公吨,并修改有关公共小巴目的地指示器及车费牌的一些技术规定。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政府一向致力推动环保及无障碍交通政策。在推动上述措施时,我们留意到市面上的电动小巴及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小型巴士型号,长度及重量均超出现行法例不得超过七米及5.5公吨的规定。」
      
  「经检讨后,我们认为应放宽小型巴士的长度及最高重量限制,使业界有更多选择,并配合行业发展需要。同时,我们亦藉此机会检视有关公共小巴其他设备的规例,并建议作出若干修订,包括更新目的地指示器及收费牌的规例,以反映公共小巴业界灵活的运作模式以及最新的科技发展,确保现行法例能够配合社会及业界的实际需要。」
 
  相关修订规例将于四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如修订规例获立法会通过,新规定将于今年七月五日生效。届时,运输署会藉宪报公告更新公共小巴目的地指示器及车费牌的设计及构造规定。运输署会在新规例生效前,加强宣传工作,确保新规定顺利落实及业界适时遵守。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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