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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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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于四月十日至十三日在全港不同地区进行执法行动,加强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

  行动中,警方共拘捕十一名男子及两名女子,并捡获八辆电动滑板车、两辆电动单车、两辆电动三轮车及一辆电动单轮车。违例事项包括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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