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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立法会选举及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薪酬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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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四月七日)下午出席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立法会选举的举行日期有没有初步定下来的时间表?当局在筹备选举时面临甚么困难?若未来疫情持续,而「限聚令」仍然生效的话,选举当日的排队、投票安排如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立法会选举的情况,法例上有相关规定。《基本法》规定立法会任期为四年,故今届立法会会期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完结,有关的选举当然会在任期完结前进行。根据过往经验,换届的立法会选举一般会在九月上旬举行。现时我们面对的是非一般的情况,面对疫情,全社会都在进行抗疫的工作,就疫情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有关的公共卫生风险、对立法会选举所产生的影响等,我们现时未能完全掌握。根据法例,选举日期是透过刊宪作出公告,而今年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作出相关的刊宪公告。基于我刚才所说的原因,我们需要密切注视目前疫情的发展,继而就疫情对社会的影响、相关的公共卫生风险等作出评估,因此我们仍未作出这一步行动。但就一切有关立法会选举的筹备工作,政府、选举事务处和选举管理委员会均正密锣紧鼓推动有关工作,包括选民登记、选管会就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作出谘询,今日是谘询期的最后一天,以及接下来我们需要找寻票站和招募超过30,000名工作人员,这些工作都在有序地开展。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相关情况,就立法会选举的选举安排,如何兼顾疫情的情况和公共卫生风险,这些因素在我们的筹备预案中均需要考虑。正如去年十一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我们面对社会的情况以及多宗暴力事件,需要考虑如何处理有关选举,同样地,我们今次会作出相关的部署和安排,这些已包含在我们筹备预案的工作中。

记者:就有关整个问责团队的加薪,去年七月根据丙类消费物价指数作调整,最终于去年七月已加薪,还是于四月一日才生效?局长会否考虑减薪,跟市民在疫情下共渡时艰?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行政长官以及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调整机制,昨晚我们发出新闻稿,大家亦有留意到。第一,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是根据一个机制和由独立委员会厘定的;第二,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一七年通过每年按照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机制来调整(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以抵销)通胀,对上一次按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所作的调整是去年的七月一日;第三,今次的财政预算案,政府并无提出增加相关的薪酬,我们只是在机制下按财政开支而作出有关的预算。

  另外,面对目前的疫情,政治委任团队在二月由特首作出相关公告,为表达我们与公众同心抗疫,我们捐出一个月的薪金予香港公益金作慈善用途。目前疫情发展对香港社会各方面,特别在经济方面,对每一位市民在生活、就业方面的影响深远,政府亦十分明白,所以我们启动了第一轮的防疫抗疫基金,接下来,我们亦在准备第二轮的基金,如有任何行动可以表达「共渡时艰」的想法,我相信整个管治团队都会考虑的。

记者:《立法会条例》列明新一届立法会任期是由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刊宪,行政长官是否有权延后新任期?立法会会否出现真空期?有建议指立法会选举应延后一年,在宪制上是否可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第一,有关立法会选举的日期,法例上是透过行政长官作出决定和刊宪公告;第二点,立法会选举如因应一些情况而受影响,法例有提及如何作出延迟,例如不能延迟超过14天等。在任期上,法例亦有订明会期是四年,今届会期是在二○一六年十月一日开始,故将会于今年九月三十日完结。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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