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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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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日)欢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新委任黄锦辉教授为调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两年,由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欢迎黄教授获委任为调解中心董事局成员,并衷心感谢即将离任的董事梁光汉先生在过去六年为调解中心所作出的贡献。」
 
  调解中心独立持平地管理一个金融纠纷调解计划,该计划在诉讼以外提供既独立又费用相宜的途径,主要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方式,解决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金钱纠纷。调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员、三名分别来自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代表,以及调解中心行政总裁组成。
 
 
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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