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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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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宣布再次委任马豪辉为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五名现任成员亦再获委任两年,他们是朱贤昌、林振升、高朗、罗君美及苏陈伟香。

  另外一名新委员梁颂恩,同获委任两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欢迎有关任命。

  「我感谢马豪辉一直致力委员会的工作,并有信心在他的领导下,委员会定会继续确保基金有效运作,为雇员提供保障。」

  罗致光博士又感谢即将离任的委员梁芳远过去六年对委员会的服务和贡献。
 
  由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席:
马豪辉

委员(代表雇员):
朱贤昌
林振升
梁颂恩

委员(代表雇主):
高朗
罗君美
苏陈伟香

官方委员:
劳工处助理处长(负责欠薪保障事宜)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负责处理破产事宜)
破产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师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成立,主要负责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向因雇主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
 
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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