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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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今日(三月二十日)宣布,自一月二十九日开始的一般延期安排将于三月二十二日结束。除非另有列明,法庭事务一般将于三月二十三日逐步恢复。
司法机构早前宣布,若公共卫生情况许可, 一般延期安排会在三月二十二日结束。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和所有其他相关因素,司法机构认为,当一般延期安排如期在三月二十二日完结,有需要为法庭程序和前往法院大楼的法庭使用者实施加强的预防措施。另外,部分在一般延期期间为减少法院大楼内人流和人群聚集而实施的措施将继续执行,直至另行通知。
恢复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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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法庭有特定指示需要延期,法庭程序在三月二十三日会逐步恢复。为确保有序恢复法庭程序,法庭将在聆讯(尤其是审讯)恢复前,给予适当的缓冲期。不论案件是重订聆讯日期或如期进行聆讯,相关诉讼各方(不论有否法律代表)都会收到清晰的通知,也会有足够的时间为其案件作准备。
原被传召于一般延期期间到高等法院及死因裁判法庭等候抽选为陪审员的人士,则无须到法院,司法机构将另行书面通知。
法院登记处/办事处自三月九日起以分阶段和循序渐进方式恢复运作,早前暂停的登记处事务将由三月二十三日起恢复正常。另外,司法机构亦会重开向法庭使用者和公众人士提供服务的其他办事处,但因应公共卫生考虑,高等法院大楼餐厅和西九龙法院大楼小食部仍然关闭,直至另行通知。
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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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经慎重考虑,在平衡公共卫生考虑与有序恢复法庭程序和登记处服务后,会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及佩戴外科口罩,才会获准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
为支援上述安排,司法机构会实施适当措施,包括必要的排队、派筹及分流制度及采取保安措施以限制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法庭使用者人数。为减少社交接触,法庭和大堂的座位数目将减少约一半。此外,登记处和办事处等密闭空间将设人数限制,避免使用者聚集。
司法机构提醒诉讼各方、法律代表和法庭使用者,如须接受政府规定的检疫或医学监察,切勿前往法院大楼出席法庭程序或到法院的登记处和办事处处理事务。法庭使用者如须接受政府规定的任何检疫或医学监察,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向法庭申请缺席许可/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安排的详情会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法庭使用者应密切留意司法机构网页发布的最新资料,并到法院大楼处理事务时,听从司法机构职员和保安人员的指示。
司法机构会继续保持警觉,并会因应公共卫生情况,不断检视上述安排是否需要修订。司法机构将继续与持份者紧密联系,适当地向法庭使用者提供资讯。
查询及资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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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一般查询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致电以下热线:
- 一般查询:2869 0869
- 终审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遗产承办:2840 1683
- 区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执达事务组:2802 7510
- 法庭语文组:2388 1364
司法机构会继续把最新资讯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包括审讯案件表、司法机构因应公共卫生考虑所作安排的信息和法庭使用者到访法院大楼应注意的事项。法庭使用者请按需要参阅最新的网页资讯。
完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40分
香港时间18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