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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呼吁雇主就雇员放取清明节法定假日作弹性安排以减低病毒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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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三月二十日)呼吁雇主尽早与雇员协商,就放取清明节(四月四日)法定假日作弹性安排,让雇员可在该节日前后的日子前往扫墓,藉此避免构成人潮,从而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这有助维持良好的劳资关系及保障雇员和社会大众的健康。
   
  劳工处发言人说:「清明节是法定假日,雇主可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预先通知雇员,在法定假日的前后60天内,安排另定假日给雇员。此外,如雇主雇员双方同意,雇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前后30天内,安排代替假日给雇员。」
   
  有关《雇佣条例》的查询,可致电劳工处24小时查询热线2717 1771(由「1823」提供),或透过电邮(enquiry@labour.gov.hk)与劳工处联络。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亦有提供有关《雇佣条例》的详情。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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