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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捐血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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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中心)一向有既定政策保障血液安全,并会不时检视从有潜在传染病风险地区回港人士的捐血安排。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心发言人今日(三月十四日)宣布,即时实施以下预防措施:
 
  • 近期曾到访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活跃社区传播的地区之人士,须在离开当地后暂缓捐血28天。

  现时,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活跃社区传播的地区包括:
 
  • 中国内地
  • 意大利
  • 日本(北海道)
  • 拉脱维亚
  • 韩国
  • 列支敦斯登
  • 埃及
  • 立陶宛
  • 伊朗
  • 卢森堡
  • 奥地利
  • 马耳他
  • 比利时
  • 荷兰
  • 捷克
  • 挪威
  • 丹麦
  • 波兰
  • 爱沙尼亚
  • 葡萄牙
  • 芬兰
  • 斯洛伐克
  • 法国
  • 斯洛文尼亚
  • 德国
  • 西班牙
  • 希腊
  • 瑞典
  • 匈牙利
  • 瑞士
  • 冰岛
 
 
  有关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活跃社区传播的地区名单会于卫生防护中心以下网站不时更新及公布:www.chp.gov.hk/files/pdf/statistics_of_the_cases_novel_coronavirus_infection_tc.pdf
 
  以下措施亦同时继续执行:
 
  • 曾与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于其出现病征时有密切接触的人士,需暂缓捐血28天;及
  • 曾被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之人士,须于康复后满180天方可捐血。

  以上修订,是医院管理局(输血服务中心)血液及血制品安全专家小组经过审慎考虑后提出,并已经衡量相关风险。专家小组会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络,并对捐血措施作出适时调整。同时,中心亦再次提醒捐血人士,若捐血后出现发烧、呼吸道感染或肺炎征状,应尽快求医并通知中心当值医护人员(捐血者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710 1201/2710 1243/2710 1298,非办公时间可致电2710 1210/2710 1234)。
 
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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