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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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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陈淑薇、陈清汉教授及邬枫教授为法改会新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二○年三月一日起开始。
 
  陈淑薇是资深新闻工作者,曾担任香港商业电台新闻及公共事务总监,现为新闻教育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陈淑薇拥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将有助加强法改会与社会的联系。
 
  陈清汉教授是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曾出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及参与新加坡的法律改革工作。邬枫教授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专门研究国际法,曾于多个司法管辖区执业和进行研究工作。法改会相信陈清汉教授和邬枫教授的法律专业知识将有助法改会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另外,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罗德慧为法改会成员,其第二届三年任期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开始。
 
  身兼法改会主席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衷心感谢卸任委员方敏生、Christopher Gane教授及林峰教授多年来对法改会的宝贵贡献及意见。
 
  在上述最新任命后,法改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律政司司长(主席)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然成员)
法律草拟专员(当然成员)
何耀明教授
梁镇宇
彭耀鸿资深大律师
罗德慧
吴丽莎
张举能法官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
陈淑薇
陈清汉教授
邬枫教授
 
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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