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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重推租者置其屋计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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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柯创盛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自一九九八年起推行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让39个选定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屋邨的租户以折扣价购买现居单位。该计划在二○○五年八月终止,但租置计划屋邨的现有及新租户仍可购买其现居单位。根据民主建港协进联盟于去年七月对公屋租户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的结果,87%受访者支持重推租置计划,当中76%更表示若重推租置计划,他们会购买现居单位。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建议房委会积极部署加快出售目前39个租置计划屋邨内约42 000个未售出单位,并会在整体公营房屋供应更有把握后,邀请房委会认真研究重推租置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租置计划单位的定价是以经调整重置成本为计算基础,有关计算方式的详情(包括各项考虑因素及其相关基准)为何;
 
(二)鉴于目前租置计划未售出单位现时的平均定价约为评估市值的20%,房委会在重推租置计划时,会否(i)参考该定价(如会,采用的准则及理据),以及(ii)维持现时的特别折扣优惠安排,即现有租户在租置计划屋邨推出的首两年或新租户在租约生效日起两年内购买单位,首年及第二年分别可享全额及半额特别折扣优惠;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在二○○二年十一月公布九项与房屋政策有关的措施(包括终止租置计划)时,已就租置计划进行的研究工作的以下详情:
 
(i)挑选屋邨以纳入租置计划的考虑因素;
(ii)研究进度(包括预计完成日期)及结果;
(iii)下表所列30个屋邨纳入租置计划是否属研究范围;若是,研究进度(包括预计完成日期)及结果;及
 
地区 屋邨名称 入伙年份 研究进度及结果
东区 小西湾邨 一九九○  
耀东邨 一九九四  
兴东邨 一九九六  
南区 马坑邨 一九九三  
黄大仙 慈民邨 一九九四  
彩辉邨 一九九五  
观塘 乐华北邨 一九八五  
翠屏南邨 一九八九  
广田邨 一九九二  
高怡邨 一九九四  
深水埗 丽安邨 一九九三  
沙田 利安邨 一九九三  
颂安邨 一九九六  
西贡 厚德邨 一九九三  
明德邨 一九九六  
北区 华心邨 一九九五  
嘉福邨 一九九五  
元朗 天耀一邨 一九九二  
天耀二邨 一九九三  
天瑞一邨 一九九三  
天瑞二邨 一九九三  
葵青 石篱一邨 一九八五  
葵芳邨 一九八七  
葵盛东邨 一九八九  
长亨邨 一九九○  
石篱二邨 一九九四  
安荫邨 一九九四  
石荫东邨 一九九六  
离岛 银湾邨 一九八八  
金坪邨 一九九六  
 
(iv)除上述屋邨外,哪些屋邨属研究范围;
 
(四)鉴于行政长官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分别指出,在整体公营房屋供应「更有把握」及「能大致满足市民需求」后,会考虑重推租置计划,政府是否已为此订立具体及可量化的指标;若是,详情为何;若否,如何厘定整体公营房屋供应是否达至上述要求;及
 
(五)鉴于有一项由智库进行的研究的结果指出,重推租置计划会为社会带来莫大裨益(例如:鼓励就业及稳定家庭关系、减低富户政策引致公屋租户分户变相增加房屋需求的弊端,以及现有公屋单位可多容纳14万人),政府有否就重推租置计划可对社会带来的效益进行研究;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否进行研究?
 
答覆:
 
主席:
 
  就柯创盛议员的提问,我们现回覆如下: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二○○五年八月推出最后一期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屋邨。现时居于39个租置屋邨的租户仍可选择购买其现居出租单位。租置单位是以经调整重置成本方法定价,即以现时重置单位的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工程管理成本、资金成本,以及缴付予政府的土地成本)为基础;然后按楼龄及地区作调整。现时,居于租置计划屋邨的现租户如果选择购买其现居单位,在经调整重置成本方法下,每平方米的平均定价约介乎11,000元至22,000元,相应的平均折扣即约为评估市值的百分之八十二至八十六。
 
(二)、(四)和(五)《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建议房委会积极部署,加快出售现时在39个租置屋邨中,约42 000个未售单位,以进一步满足公屋租户的置业诉求。就此,我们稍后会谘询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考虑通过冻结租置屋邨的回收出租单位,以便将这些单位出售。我们亦将研究回收单位的销售安排(包括买家的资格准则,定价和转让限制等)。长远而言,除出售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外,我们亦须制定其他加快出售余下租置单位(包括租客不愿意购买其现居的出租单位)的措施方案。
 
  就重推租置计划(即把租置计划屋邨扩展至现有的39个屋邨以外),正如《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指出,重推租置计划会在短期内减少可供编配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数目,无可避免会延长公屋申请家庭的轮候时间。鉴于目前公屋供应严重不足,从有效运用房屋资源的角度来说,暂时难以推行。我们并没有订定硬指标,但待整体公营房屋的供应能大致满足市民需求及在谘询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后,我们会适时检视重推租置计划的可行性及相关安排,包括有关的定价机制(如适用)。政府会继续和持份者紧密合作,致力增加土地供应及落实按《长远房屋策略》订立的房屋供应目标,加快增建公营房屋,切实回应低收入住户的长远住屋需要。
 
  至于重推租置计划对社会的影响,视乎多项因素,包括当时的社会状况(例如家庭住户人数)、经济环境,以及住宅物业市场的供求因素等,现时难以评估。就问题中提到富户政策引致公屋租户分户变相增加房屋需求,根据现行公屋分户政策,只有在家庭成员间存在严重问题,或有其他合理且值得体恤的理由时,房委会才会按情况考虑公屋租户的分户申请。而且,租户家庭如申请分户,原住户和分拆户分别都必须符合申请公屋的入息和资产限额,亦不能拥有香港任何住宅物业的业权。因此,如该公屋租户属于富户政策下须要缴交额外租金或迁出现居单位的租户,其分户申请亦不会获批。
 
(三)因宏观经济环境出现转变,为配合政府于二○○二年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房委会于同年决定在推出当时已经宣布的租置计划第六期后,不再推出更多租置单位。因此,房委会于二○○五年八月推出租置计划第六期乙后,未有再推出更多租置屋邨。
 
  根据当时租置计划挑选销售屋邨的准则,房委会在考虑屋邨的楼龄、地区分布、维修状况和居民的经济能力等因素,为每期的租置计划从各公屋屋邨中挑选合适的屋邨以供出售。
 
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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