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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须于指定前回覆选举事务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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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今日(二月五日)呼吁已登记的选民,如收到该处发出的查讯信件,必须尽快在今年五月二日的法定限期或之前按信上的指示透过邮寄、传真或电邮回覆,以保留他们的选民登记,确保他们可在今年第三季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及其后的公共选举中投票。
 
  为提升选民登记册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选举事务处于今日起至四月期间按相关选举法例陆续向约九万名选民发出查讯信件,要求他们确认或更新其登记住址。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所有查讯信件的信封上会盖有『须立刻处理 与投票权攸关』的显著提示,提醒选民该信件十分重要,须尽快拆阅和回覆。收到查讯信件的选民,须于五月二日或之前回覆,以确认或更新其登记住址。」
 
  「如选举事务处在五月二日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讯选民的有效回覆,有关选民的姓名将会被纳入在今年六月一日或之前发表的『取消登记名单』内。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的选民须于今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法定限期前,提出申索或回覆选举事务处另行向有关选民发出的提示信,并获审裁官的批准,方可保留其选民资格,并纳入在今年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及在今年第三季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投票。」
 
  上文所述的法定查讯程序,为选举事务处在每个选民登记周期所采取一系列查核措施当中的重要部分,旨在提升选民登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另外,作爲在每个选民登记周期所采取的另一恒常查核措施,选举事务处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经随机抽样向约七万名选民发出了查核信,信上指明的回覆限期原本为今年一月三十一日。由于香港邮政的邮递服务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于今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二日期间暂停,选举事务处现延长该批查核信的回覆限期至今年二月十四日。选举事务处表示,除以邮寄方式外,收到查核信的选民亦可透过电邮或传真提交回覆。
 
  如选民对收到的信件有任何疑问,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询。另外,有关选民登记查核措施的常见问题亦已上载至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供公众参阅。
 
2020年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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