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终止南区街市摊档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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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租约订明公众街市摊档承租人须以独资经营者身分经营摊档,不得转让、按揭、抵押、租让、分租,或放弃管有该摊档,或转移其根据该租约所拥有的权利或义务或与他人协议作上述的交易。如违反该租约条款,本署可合法收回该摊档及终止有关租约。」
食环署人员经详细调查及搜集所得的证据,证实该承租人曾分租摊档,遂根据上述租约条款终止与承租人签订的租约及收回有关街市摊档。
发言人提醒食环署辖下街市摊档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租约条款,包括不得将摊档分租,否则有关租约可能会被终止。
完
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8分
香港时间19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