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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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跟进一宗市民投诉时,发现有人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销售一款以日文标示含有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联苯乙酸」的医药贴。今日的行动发现该产品标签没有附上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有关调查仍在继续。
「联苯乙酸」属非类固醇消炎药,可外用以减轻疼痛。「联苯乙酸」产品只应根据医护人员的建议使用,并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购买。不适当使用「联苯乙酸」可引起红斑及皮肤发炎。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因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所有已注册药剂制品须于标签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如用后感到不适或有疑问,应谘询医护人员。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01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完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8分
香港时间19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