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回应外国非政府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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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四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权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人权和自由,亦必定全力维护。」
「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行政长官已在去年九月四日宣布,特区政府会在立法会复会后正式撤回条例草案,而保安局局长已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撤回条例草案。」
「由去年六月至今,香港有超过一千二百宗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但不幸很多演变成暴力违法事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事实上,报告亦提及示威者的各种暴力行为,包括投掷汽油弹、焚烧路障及袭击其他人士。对此,警方一直严格根据法律果断执法,保障市民大众的生命财产,令社会恢复秩序。如果巿民大众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警方根本无须使用任何武力。」
「在政制发展方面,由『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是《基本法》订下的最终目标。要落实这个目标,社会需要在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围下,透过对话解决分歧,达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识。特区政府会审时度势,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推动政制发展。事实上,特区政府于二○一三至二○一五年间依法推动政制改革,并提出切实可行达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但被立法会内号称争取民主的议员否决。」
发言人重申,外国组织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完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8分
香港时间17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