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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制服团体向其成员提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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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答覆:

问题:
 
  有学者指出,近期有不少人受错误信息误导,认同甚至宣扬港独。他们建议政府在政府内部、各级院校,以及各青少年制服团体内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人认识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的宪政地位和国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自去年六月以来,各青少年制服团体收到多少宗投诉,指称其成员参与非法公众活动,或公开发表分裂国家或诋毁「一国两制」的言论;该等团体有否对证实行为不当的成员作出处分;如有,详情为何;如否,政府如何防止违法行为及宣扬港独的信息在该等团体内传播;及
 
(二)过去五年,每年各青少年制服团体有否向其成员提供认识国家《宪法》、《基本法》和国情的培训;如有,表列有关课程的详情;如否,政府会否要求该等团体举办有关课程?

答覆:
 
主席:
 
  制服团体是政府在推动青年发展工作的重要合作伙伴。民政事务局为十一个由民间成立的制服团体提供恒常资助,以支持各团体为青少年提供非正规教育和训练活动,向青年人推广正面的价值观、加强训练青少年的领导才能、达致全人发展。现时,十一个制服团体的总青年团员人数超过十一万人。
 
  就周浩鼎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现答覆如下∶
 
(一)民政事务局于二○一四年已与获恒常资助的制服团体签订行政安排备忘录,团体需每年向我们提交年度计划、预算、财政报告及有关青少年活动的周年报告作审核和监察,而制服团体无需每年向民政事务局提交所有有关青少年活动的详细资料。我们会根据团体所提交的报告内容作审核,相关安排一直行之有效,公共资源得到善用。
 
  除了民政事务局提供恒常资助外,民政事务局一直鼓励各个制服团体积极寻求其他机构或市民的捐款,以便拓展会务,让更多青年人广泛受惠。根据记录,在二○一六至一九财政年度,民政事务局的恒常资助约占相关制服团体营运收入平均约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六十二。
 
  由民间成立的制服团体因应各自的背景、理念及特色,推行不同模式的青年发展活动和训练。行政安排备忘录订明制服团体在其运作及活动的管理和控制方面享有自主权。一直以来,制服团体无需向民政事务局提交任何有关投诉的资料。因此,民政事务局并没有备存有关投诉的资料,亦没有参与制服团体内部讨论或决定。
 
  事实上,我们一向鼓励制服团体,多参与有助培养青年的「国家观念」和「国际视野」的活动。就青年发展工作和制服团体所提供的各种课程和活动,会在下一部分的答覆详述。
 
(二)本届政府致力做好与青年「三业三政」的工作,即关注青年的学业、事业及置业,并鼓励青年议政、论政及参政。我们的理念是培育青年建立积极的人生观,对社会有承担,同时具备国家观念、香港情怀和国际视野。透过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我们支持青年多元发展,为他们提供参与社区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机会,同时鼓励他们扩阔视野,增加对国家和世界事务的认识。
 
  我们透过各个资助计划,包括青年发展委员会辖下的「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及「国际青年交流资助计划」,支持本港非政府机构为青年提供到内地及外地交流的机会,让青年人认识国家和国际当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面貌,和与内地及海外的青年人交流,促进青年对不同文化的包容。就上述两项资助计划的详请,包括获资助机构(包括制服团体)及项目的名单,议员可参阅青年发展委员会网页(注)。
 
  在过去五年,制服团体透过青年发展委员会辖下的资助计划,合共提供了约55次内地或外地交流计划予其青年制服团体团员,以增强青年对「一国两制」、《基本法》及国情的认识,同时扩阔青年的国际视野。交流地点涵盖北京、广东省、四川省、英国和新西兰等。另外,根据我们与制服团体的日常联系所理解,制服团体亦有提供各种有关认识国家《宪法》、《基本法》,以及国情元素的训练课程,供其团员参与。  
 
  展望未来,我们会与制服团体紧密合作,支持它们继续推展青年工作,共同协助青年人建立积极的人生观,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承担,具国家观念、香港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新一代。
 
注:「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网页(www.ydc.gov.hk/tc/programmes/ep/ep_fundingscheme.html
「国际青年交流资助计划」网页
www.ydc.gov.hk/tc/programmes/ep/ep_fundingschemeinternational.html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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