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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特殊幼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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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的特殊幼儿中心(特殊中心),为两岁至未满六‍岁而未开始接受小学教育的中度至严重残疾幼儿提供特别训练和照顾服务。在二○一七至二○一八财政年度,特殊中心服务的平均轮候时间长达19.6个月,而截至去年十一月三十日的轮候服务幼儿人数为1 856。该等幼儿在轮候期间可获安排接受其他学前康复服务。据悉,有不少该等幼儿的家长为子女报读普通幼稚园,让子女的身心在轮候特殊中心服务期间仍可有一定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特殊中心服务的轮候名单中,因年满六岁而被剔出名单的幼儿数目,以及该等幼儿被剔出名单时(i)已获及(ii)未获社署编配接受其他服务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年满六岁而须离开特殊中心的幼儿曾接受该服务的最长、最短、平均及中位月数为何;

(三)未来三年,社署会否为正轮候特殊中心服务的幼儿(特别是严重残疾幼儿)提供更适切的过渡服务;若会,详情为何;

(四)鉴于部分普通幼稚园有录取正轮候特殊中心服务的幼儿,社署向该等幼稚园及幼儿提供什么支援;及

(五)社署有否以零轮候时间为目标,制订特殊中心服务的长远规划;若有,详情(包括达标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特殊幼儿中心旨在提供特别的训练和照顾予中度至严重程度残疾的儿童,以协助他们发展及成长,让他们为小学教育作好准备。为了让轮候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尽早获得训练及支援,该些儿童在轮候期间可同时轮候及接受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及/或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作为过渡服务(过渡服务),直至获得编配特殊幼儿中心服务为止。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及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均有不同的专职医疗人员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个别及小组训练/治疗/活动,并为家长提供支援。同时,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会为老师/幼儿工作员提供支援,以增强他们照顾及处理有特殊需要儿童的知识及能力。

  轮候特殊幼儿中心但未有接受过渡服务的儿童,则可申请「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项目」(学习训练津贴),让他们尽早获得由认可服务机构营办的自负盈亏的学前康复服务。最高的津贴额为每月6,075元。此外,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包括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如在年满五岁时仍未能获得服务,可透过转介社工申请优先编配服务,以便尽快获得所需的服务及支援。

  由于儿童一般会于六岁时升读小学并于学校获得所需的学习支援,因此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的学前康复服务(包括特殊幼儿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六岁以下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如有在新学年的九月一日年满六岁但仍就读于幼稚园的有特殊需要儿童,他们经评估为有需要继续接受学前康复服务便可申请延续服务,让他们于新学年继续获得学前康复服务。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每年在特殊幼儿中心的轮候名单中,因年满六岁而被剔出名单的儿童数目(包括将升读小学的儿童),及当中已接受过渡服务或学习训练津贴的儿童数目载列于下表:
 
  财政年度
二○一六至一七年 二○一七至一八年 二○一八至一九年
因年满六岁而在特殊幼儿中心轮候名单中被剔除的儿童数目(包括将升读小学的儿童) 20 37 50
当中已接受过渡服务/学习训练津贴的儿童数目 7 16 29

  特殊幼儿中心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平均轮候时间为18.4个月。一般而言,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退出服务的时间为开始接受小学教育前。由于申请人开始轮候及接受服务时的年龄不同,故此他们接受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时间长短亦各有差别。社署没有备存学前儿童使用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时间的统计资料。

  为让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尽快获得支援,政府会持续检视学前康复服务的供求情况及相关专职医疗人手的供应情况,并适时增加各类学前康复服务的名额。行政长官已于二○一九年的《施政报告》及《施政报告附篇》中宣布,政府计划于二○一九至二○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新增共超过1 200个特殊幼儿中心及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的服务名额,并于二○二○/二一至二○二二/二三学年增加共3 000个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名额。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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